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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族商會 官方網站

        紅河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2015-12-11 15:41:23 云南省民族學會29974

        紅政發〔2015〕72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辦、局:
               為提升全州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完善監管體制

        (一)健全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全州各級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加強行政監管、稽查執法、檢驗檢測等機構標準化建設。各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作用,健全監管聯動機制,凝聚齊抓共管合力。

        (二)夯實監管基礎。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按鄉鎮(街道)或行政區域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人員。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配備兼職協管員,經費由縣級政府予以保障。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藥品監管鄉鎮(街道)派出機構辦公業務用房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食藥監財〔2014〕218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的通知》(食藥監財〔2014〕204號)要求,為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建設業務用房,配備執法交通工具和現場快檢、調查取證等裝備,保障其辦公和執法的基本需要。綜合設置市場監管機構的地區,要把食品安全作為綜合執法的首要責任,相應設置內設機構、配備專業人員,確保監管力量比改革前加強。強化縣市、鄉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健全鄉鎮(街道)或區域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

        (三)完善監管制度。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加快我州食品安全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的制定,推進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生產經營管理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和監督管理、保健食品注冊及監督管理、食品召回和停止經營、食品標識、食品有關產品監督管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等制度;探索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管理銜接機制,研究制定食用農產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加快地方特色食品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提升產品質量和競爭力。

        二、落實安全責任

        (四)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州、縣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食品安全工作。要切實履行責任,將食品安全納入公共安全體系、黨政領導班子實績考核和發展方式轉變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標責任管理、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等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明確部門監管責任。農業部門要切實做好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畜牧獸醫部門要抓好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衛生計生部門要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等有關工作;質監部門要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有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的監管執法工作;公安部門要加大對食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民族宗教部門要做好清真食品監管工作,尊重和滿足少數民族特殊飲食習慣和需求;工商部門要加大違法食品廣告的查處力度,認真做好保健食品廣告監管工作,并督促消費者協會對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進行社會監督。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履行好食品監管職責。

        (六)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完善企業首負責任制和食品安全懲罰性賠償機制。在高風險食品企業推行質量安全授權制度,強化企業質量安全授權負責人對原料入廠把關、生產過程控制和出廠產品檢驗質量安全的責任。推動企業通過提升自有檢驗能力或委托檢驗等方式加強對產品質量的控制。推動企業實施良好農業規范、良好生產規范,建立危害分析和關鍵點控制體系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員工健康管理和培訓教育等制度。

        三、構建監管長效機制

        (七)創新監管方式。實施示范工程,開展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創建,推進跨區域食品安全先行示范區戰略合作。推動食品企業完善生產經營全過程質量安全記錄制度,加快形成上下游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可查詢、過程可控制、責任可追究的追溯體系。運用移動互聯網新技術,創新執法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效能和水平。

        (八)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誠信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探索建立統一的食品信用分級分類標準,繼續實施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拓寬責任保險范圍。推進食品安全征信系統建設,將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招標采購等掛鉤,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九)推進監管信息化。推進食品監管信息化建設,集成食品監管系統,建設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大平臺,構建監管部門橫向相連,國家、省、州、縣市、鄉鎮(街道)縱向相通的信息監管系統。建立食品全程監管大數據庫,實現食品行政許可、生產經營、檢驗檢測、稽查檢查、監測評價等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全覆蓋、全過程可追溯的電子監管網絡。

        四、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十)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推進州級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建設和縣市區域性、鄉鎮(街道)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大食品檢驗檢測重點實驗室建設,支持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建設,構建以州為龍頭、縣市為基礎、鄉鎮(街道)為前哨、社會檢驗機構為重要組成部分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推進食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積極探索組建食品檢驗檢測集團,優化檢驗檢測資源配置,提高檢驗檢測效率。通過努力,力爭全州檢驗檢測機構對農產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全項檢驗能力有大幅提升。

        (十一)加強風險管理能力建設。建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科學監管制度,加強風險檢測網絡和能力建設,構建以全程管理為重點的綜合監控體系,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動態實時監管。完善州級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制度和溯源平臺系統,建立有效的防控工作機制。健全跨部門應急聯動、應急指揮決策和重大信息報告機制,實現對監測數據的快速、準確統計與預警,提升數據利用和風險預警、防控能力。

        (十二)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制定食品監管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完善人員準入、培訓、管理等制度,建設州級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基地和覆蓋全州的網絡教育培訓平臺。加大高層次監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強化對行政執法、專業技術、行政管理人員以及農村(社區)協管員、信息員的培訓,形成一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食品監管隊伍。

        五、強化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

        (十三)加強日常監管。規范對各類食品的許可管理,嚴格市場準入。加強食品稽查能力建設,構建州、縣市兩級反應快捷、協調聯動的稽查體系。加大對主要農產品、重點食品、高風險食品的監督抽查、市場巡查力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進貨管理制度。加強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和農村宴席的監管。強化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跟蹤檢查,促使企業持續達到生產經營許可條件。加強對進出口食品和互聯網食品交易管理。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飛行檢查、督導檢查、暗訪檢查、執法抽檢的頻次和范圍,促進企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十四)加強專項整治。堅持整頓與規范并行、打擊與扶持并舉,把專項整治與消除安全隱患、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建立長效機制有機結合,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堅持問題導向,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品種、重點時段的專項整治,確保全州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提升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

        (十五)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各級政府要支持公安機關加強食品藥品犯罪偵查隊伍建設,明確機構和人員專職負責打擊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繼續保持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完善案件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對重大案件的督查督辦力度。為違法犯罪行為提供場所以及其他便利條件或知情不報等涉嫌犯罪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十六)加強部門聯合監管。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信息通報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職能。完善部門之間、區域之間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形勢會商、風險監測、源頭追溯、聯合執法、打擊犯罪等方面的溝通配合,提高食品監管工作的系統性和協同性。

        (十七)推進社會參與監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發揮其在決策咨詢方面的作用。完善有獎舉報制度,落實舉報獎勵專項資金,提高對舉報非法制售、非法使用添加物、非法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舉報人,特別是舉報生產經營單位違法行為的內部舉報人員的獎勵額度。完善舉報保密制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各級食品監管部門要加強行政受理與投訴舉報中心建設,完善投訴舉報機制。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12331”投訴舉報平臺建設,提升管理水平,調動社會參與維護食品安全的積極性。

        (十八)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探索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參與維護食品安全的方法和途徑,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建立企業誠信生產經營評價機制,對企業誠信實施動態評估并向社會公布結果。推進行業協會、商會參與食品良好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第三方認證。支持行業協會制定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監督生產經營活動,交流溝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加強行業自律。

        (十九)發揮宣傳引導作用。完善食品安全輿情監測機制,及時獲取食品安全信息。各級食品監管部門要加大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力度,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作,建立食品安全宣傳報道團隊,及時通報食品安全信息,倡導健康消費理念。建立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長效機制,利用各類媒介積極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知識宣傳,營造社會各方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良好氛圍。

        七、推動產業健康發展

        (二十)建立促進產業發展機制。充分發揮食品監管部門資源優勢,與企業建立行政審批、技術監督、政策咨詢、創新研發平臺搭建等對接機制,為企業發展提供政策、法規、技術、市場信息服務。充分發揮食品專家委員會和檢驗檢測機構的作用,積極為企業提供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等服務。建立完善品牌打假機制,加大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力度,維護企業核心利益。

        (二十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鼓勵和推動食品企業利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工藝,加快信息技術在生產過程控制、企業管理、指標在線監測與監控和可追溯體系的應用,促進傳統產業升級。配合產業發展政策的實施,支持食品企業建設研發機構,引導研發單位與生產企業對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提升市場競爭力。引導企業調整結構、兼并重組、整合資源,提高集約化發展水平,提高產業集中度。

        (二十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有序推進食品市場監管改革,形成權責明確、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食品市場監管體制。嚴厲打擊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良好形象,促進企業規范經營、公平競爭,為食品產業健康發展創造一個更加公平公正、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分析和研判食品安全形勢,協調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二十四)加大經費投入。州財政保障州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所需經費。從2016—2020年,州財政每年安排200萬元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專項經費,用于補助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專項整治、檢驗檢測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設和食品藥品宣傳等工作??h市政府要將食品安全監管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并切實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十五)嚴肅責任追究。建立并實行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對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管違規違紀問題的責任追究。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或波及范圍廣、影響惡劣的安全事件,以及遲報、漏報、瞞報、誤報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監管不力,處置不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4日



        責任編輯:王俊春錄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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