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9 09:44:28 云南省民族學會38007
《普洱市人民政府關于思茅區思茅鎮撤鎮設街道的請示》(普政發〔2019〕9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普洱市思茅區撤銷思茅鎮,設立思茅街道,以原思茅鎮行政區域為思茅街道的行政區域,思茅街道辦事處駐邊城東路12號。
二、撤鎮設街道各項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尊重和順應城鎮發展規律,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
三、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普洱市自行解決。
四、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嚴格執行中央、省委關于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省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五、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輿情管控,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在批準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有關變更工作,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并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工作推進情況。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