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 09:17:45 云南省民族學會39237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授權省國資委對云南聯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云南云勤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批復
《云南省國資委關于授權省國資委對云南聯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云勤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請示》(云國資法規〔2019〕22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推進省級機關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理順云南聯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云勤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管理體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省級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云辦發〔2017〕16號)精神,省人民政府授權省國資委對云南聯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云勤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省機關事務局不再對其履行出資人職責。由省國資委依法依規授權委托省委辦公廳履行云南聯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監管職責、授權委托省機關事務局履行云南云勤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監管職責。
二、請省國資委會同省機關事務局抓緊做好企業國有產權、領導人管理等具體事項劃轉移交工作,請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