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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族商會 官方網站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

        2019-06-04 08:57:02 云南省民族學會20071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13日


        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結合我省實際,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著力推進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不斷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監督,全面提高執法效能,推動形成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系和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確保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推進依法治省、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規范。全面履行法定職責,規范辦事流程,明確崗位責任,確保法律法規規章嚴格實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權利,不得違法增加辦事的條件、環節等負擔,防止執法不作為、亂作為。

        堅持執法為民。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貼近群眾、服務群眾,方便群眾及時獲取執法信息、便捷辦理各種手續、有效監督執法活動,防止執法擾民、執法不公。

        堅持務實高效。聚焦各地各部門執法實踐需要,著力解決實際問題,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便于執法人員操作,切實提高執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瑣、不切實際。

        堅持改革創新。在確保統一、規范的基礎上,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膽實踐,不斷探索創新工作機制,更好地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防止因循守舊、照搬照抄。

        堅持統籌協調。統籌推進行政執法各項制度建設,加強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項制度有機銜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復建設。

        (三)工作目標

        “三項制度”在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全面推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機制不斷健全,做到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整體大幅提升,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二、任務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重要措施。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規范信息公示內容的標準、格式。同步制定出臺《云南省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公示辦法》,對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原則、內容、方式、管理、責任追究等事項進行原則性規定。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制定行政執法公示具體辦法,明確公示范圍、內容、載體、程序、時限要求、監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項,構建分工明確、職責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執法公示機制。

        (二)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是行政執法活動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證。同步制定出臺《云南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對行政執法記錄原則、內容、方式和管理、責任追究等事項進行原則性規定。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按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執法類別,制定各類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具體辦法,明確執法環節記錄的內容、方式、載體等事項,完善執法信息采集、存儲、歸檔、使用等規范化制度,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依據《云南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云政辦函〔2016〕215號)規定,制定或修訂完善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具體辦法,進一步明確法制審核主體,配置與形勢任務相適應的法制審核人員,原則上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的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不足1人的至少按1人配置,探索建立健全本系統內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統籌調用機制,實現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共享,確保法制審核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進一步明確審核范圍,依據審核辦法,結合本單位執法類別、執法層級、所屬領域、涉案金額等因素,制定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進一步明確審核責任,行政執法機關主要負責人是推動落實本機關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機關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負責;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以及執法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程序的合法性負責;法制審核機構對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意見負責。

        (四)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一是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制定全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建設的總體要求、系統功能、實施階段、保障措施等事項,加快建成具有基本的數據采集、對接、審核等功能的信息化平臺,初步實現數據匯聚,形成全省行政執法綜合監督信息庫,開展分析、研判等綜合監督應用,建設省、州市、縣、鄉四級政府及司法廳(局、所)、行政執法機關對執法主體、執法機構、執法人員、權責清單,以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信息管理的綜合性信息系統。二是充分利用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依托電子政務外網,全面推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辦公,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推動執法信息在政務服務平臺上公示,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進跨地區、跨部門執法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共享,解決“信息孤島”等問題。三是強化智能應用。研究開發行政執法裁量智能輔助信息系統,利用語音識別、文本分析等技術對行政執法信息數據資源進行分析挖掘,向執法人員精準推送辦案規范、法律法規規定、相似案例等信息,提出處理意見建議,生成執法決定文書,有效約束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確保執法尺度統一。

        三、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9年4—5月)

        1.制定方案。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級各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細化工作內容,明確工作進度,強化保障措施,形成具體工作方案,于5月31日前報省司法廳備案。

        2.動員部署。5月上旬,召開推行“三項制度”工作會議,對相關工作內容進行部署安排。

        3.培訓宣傳。5月中、下旬,省司法廳組織對州市、縣級司法局和省級各行政執法機關業務骨干進行集中培訓。州市、縣級司法局和省級各行政執法機關組織本地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開展“三項制度”有關培訓。同時,通過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方式,加大“三項制度”的宣傳力度,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完善制度階段(2019年6—8月)

        1.省級各行政執法機關結合本實施方案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細化完善本部門有關制度、行政權力(責任)清單、服務指南、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等工作,并將有關制度編輯形成執法工作手冊,報省司法廳備案。其中,省級行政執法主體經省司法廳審查確認后,于6月底前向社會公示;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在原有基礎上重新梳理,經本單位法制審核機構審核后,于7月底前通過本單位網站等平臺向社會公示。

        2.州市、縣級行政執法機關結合省級行政執法機關的制度規定,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細化完善本部門有關制度、行政權力(責任)清單、服務指南、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等工作,并將有關制度編輯形成執法工作手冊,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其中,州市級行政執法主體經本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確認后,于7月底前向社會公示,縣級行政執法主體經本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確認后,于8月底前向社會公示;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在原有基礎上重新梳理,經本單位法制審核機構審核后,于8月底前通過本單位網站等平臺向社會公示。

        3.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將行政執法人員于2019年底前在部門網站上予以公示。

        (三)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9月上旬開始)

        1.穩步實施。創新工作機制,狠抓工作落實,自9月上旬起按照新修訂完善的有關制度和工作流程,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執法行為中選擇全部或部分逐步推行“三項制度”。要根據工作實際,對重點執法行為進行重點規范,對薄弱執法環節不斷健全強化,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2.優化提升。不斷總結分析在“三項制度”實施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典型經驗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司法廳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注重總結實施“三項制度”的成果。

        (四)整改提高階段(2019年10—11月)

        適時組織“三項制度”專項監督檢查,對“三項制度”內容制定不全面、不具體、不準確,實施過程不規范、不到位的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督促整改。

        (五)總結報告階段(2019年12月)

        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級各行政執法機關要根據推行“三項制度”的各項任務要求,突出問題導向,明確工作方向,積極探索創新,持續深化“三項制度”推行工作,確保2019年底“三項制度”全面落實到位。要對本地本部門推行“三項制度”工作情況組織開展自查,于 2019年11月底前將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總結報送省司法廳。省司法廳于2019年12月底前形成我省推行“三項制度”工作報告報省人民政府。從2020年1月1日起,將“三項制度”全面實施納入常態化工作,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終有考核。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省人民政府領導任組長,司法行政、編制管理、公務員管理、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政務服務管理、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云南省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司法廳,具體負責推進“三項制度”實施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地本部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本地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做好“三項制度”組織實施工作,定期聽取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進度、推進有標準、結果有考核。上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對本系統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指導,強化行業規范和標準統一,及時研究解決本部門、本系統全面推行“三項制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上級機關要切實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帶下,充分發揮在行業系統中的帶動引領作用,指導、督促下級機關嚴格規范實施“三項制度”。

        (二)健全制度體系。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和各地各部門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三項制度”體系。加強和完善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行政執法裁量基準、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投訴舉報以及行政執法考核監督等制度建設,配合推進全國統一的行政執法資格和證件管理,積極做好有關制度銜接工作,形成統籌行政執法各個環節的制度體系。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要結合開展執法檢查、案卷評查、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對行政執法機關推行落實“三項制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要把“三項制度”推進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納入年底效能目標考核體系,建立督查情況通報制度,堅持鼓勵先進與鞭策落后相結合,充分調動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對工作不力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對工作中出現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及人員要通報批評,依紀依法問責。

        (四)保障經費投入。要建立責任明確、管理規范、投入穩定的執法經費保障機制,保障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所需的執法裝備、經費,嚴禁將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省財政廳、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制定出臺音像記錄設備配備辦法,明確配備比例、配備標準、技術性能、經費保障、監督管理等內容,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根據上述辦法和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行政執法音像記錄設備配備和使用具體辦法??h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等綜合行政執法機關應建設聽證室和配備音像記錄設備,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根據執法需要配備音像記錄設備。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結合執法實際,將執法裝備配備和執法設施建設需求報本級政府列入財政預算。

        (五)加強隊伍建設。高素質的執法人員是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取得實效的關鍵。要重視執法人員能力素質建設,加強思想道德和素質教育,著力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素養,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廉潔務實的執法隊伍。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依托云南省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系統,建立全省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數據庫。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制度。鼓勵和支持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免于執法資格考試。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人員激勵機制。保障執法人員待遇,完善基層執法人員工資政策,建立和實施執法人員人身意外傷害和工傷保險制度,落實國家撫恤政策,提高執法人員履職積極性,維護執法隊伍穩定性。

        附件:云南省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附件

        云南省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任軍號 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

        副組長:陳建華 省政府副秘書長

        商小云 省司法廳廳長

        成 員:尹燕祥 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兼省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

        尚 敏 省委編辦副主任

        唐曼蓉 省委組織部部務委員、省公務員局局長

        王德耀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浦麗合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

        馬忠華 省司法廳副廳長

        劉大勇 省財政廳廳長助理

        謝 群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林玉孝 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省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司法廳,辦公室主任由馬忠華同志兼任。省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擔任相應職務的同志自行遞補,報省司法廳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責任編輯:王俊春錄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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