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5 09:19:00 云南省民族學會13876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就業失業統計工作的要求,扎實做好勞動力調查工作,及時準確反映我省城鄉居民就業和失業情況,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勞動力調查的重要意義
從2018年開始,國務院已將調查失業率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主要指標,省人民政府也從2019年開始將調查失業率列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主要指標。開展勞動力調查對準確統計調查失業率,及時反映我省城鄉就業和失業情況,制定就業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國家勞動力調查制度有關規定和要求,通力協作,切實組織開展好勞動力調查工作,為我省準確統計調查失業率提供保障。
二、明確勞動力調查對象、內容和方式
勞動力調查采用抽樣調查的方式,調查頻率為月度,調查樣本由國家統計局統一抽取。
調查范圍:覆蓋全省16個州、市,每月調查樣本4000戶,調查樣本每月輪換50%。
調查標準時點:每月10日零時,入戶登記時間為每月10—14日。
調查對象:調查時點居住在本戶的人口,以及本戶家庭成員中離開本鄉(鎮、街道)不滿半年的人口。
調查內容:調查對象的年齡、性別、居住地、受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就業狀況、工作時間、失業原因、失業時間、職業、行業、收入以及參加社會保障情況等。
調查方式:調查員手持電子終端(PDA)入戶面訪,現場采集數據,通過聯網直報平臺直接報送至國家統計局數據管理服務器,由省、州市和抽中縣各級國家調查隊、統計局在線審核數據,國家統計局直接匯總生成全國和分省數據。
三、強化組織保障,確保調查工作順利開展
國家統計局云南調查總隊負責全省勞動力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各地調查工作由當地國家調查隊負責組織實施(未設國家調查隊的地區,由當地統計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云南調查總隊和所在州、市國家調查隊負責業務管理、指導、培訓和監督。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支持統計調查部門開展勞動力調查工作,及時協調解決調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在人員保障、經費保障和宣傳動員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
勞動力調查必須依靠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各地要將該項調查列為重點工作安排,建立一支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調查員隊伍,保持相對穩定,確保高質量完成勞動力調查工作。各鄉鎮、街道、抽中村(居)委會要嚴格按照選調標準并結合調查點的實際情況選好調查員。
四、依法統計,確保調查數據質量
各級統計調查部門要依法統計,嚴格執行全國月度勞動力調查方案,深入調查現場檢查指導,規范數據采集。所有調查工作人員和調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調查數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調查數據,確保調查數據準確、可靠。對在調查中知悉的調查對象隱私,調查工作人員必須履行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調查樣本戶的個體資料。
各級統計調查部門應會同宣傳部門注重宣傳引導,廣泛動員多方力量,通過多種宣傳形式,不斷擴大勞動力調查工作宣傳的力度和覆蓋面,提高公眾對勞動力調查工作的知曉度和配合度。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