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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族商會 官方網站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02-01 10:00:27 云南省民族學會27084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現將《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18〕93號)精神,抓住機遇推動昆明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全局、面向全球,深刻認識跨境電子商務國內外發展新趨勢、新問題,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帶一路”和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系統謀劃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新路徑;充分發揮昆明市區位優勢,創新跨境電子商務體制機制和商業模式,構建跨境電子商務新體系;通過先行先試,將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成為培育外貿發展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構建國際合作新平臺并具有云南特點的重要載體,使之成為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的跨境電子商務輻射中心。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產業融合、創新發展。堅持跨境電子商務體制機制創新、管理制度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促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加強新技術推廣應用,推進跨境電子商務與傳統產業融合發展,建立產業集成創新和協同發展機制,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提升對外貿易規模和水平,提高云南優勢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堅持重點突破、協調發展。瞄準昆明跨境電子商務帶動力強的重點領域,集中力量破解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發展難題,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堅持B2B(企業對企業)和B2C(企業對客戶)并重,進出口并舉,以出口為主,多模式并存的發展思路。統籌資源,優化布局,培育多元化跨境電子商務主體,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協調發展。

        堅持合作共贏、開放發展。以“一帶一路”建設為契機,加強與相鄰國家合作,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合作新機制、新平臺,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與區域跨境電子商務融合發展,積極協調推動規則和標準制定,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形成面向南亞東南亞跨境電子商務協同發展新格局。

        (三)主要目標

        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持續增長。2019—2020年,昆明市力爭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年均增長率達到50%以上。

        跨境電子商務結構逐步優化。到2020年,昆明市力爭引進和培育20戶銷售過億元的跨境電子商務骨干企業,現有外貿企業運用跨境電子商務比例達到50%以上,初步形成跨境電子商務全產業鏈體系??缇畴娮由虅談撔履芰χ鸩皆鰪?,傳統優勢產品、品牌產品、高附加值產品的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顯著增長。

        跨境電子商務環境全面優化。到2020年,初步建成跨境電子商務“兩平臺、六體系”(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臺、跨境電子商務線下產業園區平臺,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共享體系、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體系、跨境智能物流體系、跨境電子商務信用體系、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跨境電子商務風險防控體系)??缇畴娮由虅张c傳統產業融合取得明顯成效,初步探索市場采購、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方式融合的新型貿易方式。與周邊國家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磋商與合作機制,初步建成面向南亞東南亞的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中心、跨境電子商務商品展示中心,初步形成在南亞東南亞地區以昆明為中心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

        二、主要任務

        以創新驅動理念為指導,以信息互聯互通為基礎,以“兩平臺、六體系”為核心,加快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一體化監管體系和供應鏈協同服務體系,推進產業融合,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高效監管和優化服務有機統一、跨境電子商務和實體經濟共同發展,提升昆明的國際影響力。

        (一)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臺

        完成集海關清關、一般跨境交易需求處理、運輸和物流有關功能于一體的中國(云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云南省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對接,實現與海關、稅務、外匯、銀行、公安、郵政、鐵路、機場等部門的信息系統全面對接。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與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第三方支付、外貿綜合服務等企業的信息系統對接。推進涵蓋企業備案、通關、檢驗檢疫、結匯、退稅、安檢、身份認證等環節無紙化運作。探索跨境B2B和B2C貿易流程模塊化、集成化,推動集成服務創新,促進有關部門和企業隨時跟蹤貿易過程,在線處理跨境電子商務主要環節業務。構建跨境電子商務大數據應用平臺,發揮數據增值作用,開展信用評價、風險預警、數據營銷、市場預測、融資保險等應用。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昆明海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二)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線下產業園區平臺

        結合昆明市資源稟賦和區位特點,統籌規劃和建設以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為核心的“3+5+2”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各園區錯位發展、優勢互補?!?+5+2”為:昆明綜合保稅區、昆明高新保稅物流中心、昆明騰俊國際陸港保稅物流中心等3個核心園區,昆明高新區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奧斯迪(昆明)電子商務交易產業園、昆明呈貢信息產業園、俊發·新螺螄灣國際商貿城、五華區金鼎文化創意園等5個出口園區,“永不落幕的南博會”、阿里巴巴進口貨源平臺等2個進口平臺。

        1.建設跨境電子商務核心產業園區。依托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加強保稅倉、物流倉儲中心、國際商品館和線下展示交易中心等建設,開展以保稅備貨、保稅展示交易、直購進口、特殊區域進出口等并重的跨境電子商務業務;鼓勵試點企業進口南亞東南亞商品和全球各地商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圍網內先行先試保稅展示交易業務,允許試點企業在保稅展示交易完成后再進行核算和繳納有關稅款。

        牽頭單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2.建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突出出口功能,在昆明高新區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奧斯迪(昆明)電子商務交易產業園、昆明呈貢信息產業園,整合現有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跨境電子商務和現代物流等各類優質企業資源,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總部經濟、平臺經濟和數字經濟,開展各類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模式。在昆明高新區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推廣中心,實施品牌推廣行動,充分利用南博會、昆交會、商洽會、農博會和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境外營銷體系等推廣云南特色產品。在俊發·新螺螄灣國際商貿城等專業市場,建設特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和線下品牌展示中心,將專業市場采購貿易與跨境電子商務相結合,為企業出口探索多元化渠道。抓住昆明市獲批國家文化出口示范基地機遇,將五華區金鼎文化創意產業園打造成跨境電子商務與文化出口相結合的特色示范園區。突出進口功能,充分發揮阿里巴巴進口貨源平臺作用,并將“永不落幕的南博會”與跨境電子商務相結合,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線下(О2О)體驗模式。采取有效措施,把昆明建設成為我國西南片區輻射南亞東南亞的跨境電子商務中心、交易中心、運營中心、結算中心和大數據中心。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昆明市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三)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共享體系

        1.建立部門監管信息共享體系。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加強海關、稅務、外匯、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跨境電子商務有關信息系統對接,堅持以應用為導向共享和匯聚數據,促進監管流程在線無縫銜接,實現監管部門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政府部門間信息交換共享,提升跨境電子商務信息服務水平。推動與南亞東南亞國家跨境電子商務數據傳輸和共享,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區域通關一體化。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昆明海關。

        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2.優化重組監管業務流程。優化重組海關業務流程,實施執法作業前推后移、全過程抽查審核機制,通過拓寬監管時空、壓縮通關時間,大幅提升通關效率。優化檢驗檢疫流程,建立覆蓋商品和企業備案、產品申報、風險監測、產品追溯、檢查放行等貿易流程的監管方式,滿足跨境電子商務不同商業模式的需求。

        牽頭單位:昆明海關。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3.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管理制度。在B2C方面,強化海關跨境電子商務全程通關無紙化、統一“三單”數據傳輸標準、B2C銷售模式按照B2B通關、批量轉關、創新退換貨流程、有效管控風險、強化通關協作、實行大數據共享等便利化措施,并根據業務需求不斷創新管理制度。拓展跨境B2B業務范圍,制定申報流程及有關標準,建立與跨境B2B特征相適應的監管制度,為跨境B2B提供便利化支撐。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昆明海關。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四)建設跨境智能物流體系

        1.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國際物流通道。發揮面向南亞東南亞的陸空物流樞紐中心優勢,暢通跨境電子商務國際物流通道,增強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貨物運輸能力。新開、加密通往南亞東南亞的國際航線,增加通往中東、北非地區重要城市航線班次,開發鏈接南亞東南亞貨運樞紐的全貨運航線,建設延伸至西亞、非洲、澳新地區的貨運航線,并逐步拓展至歐洲的貨運航線;加快推進昆明—河內、昆明—曼谷、昆明—仰光泛亞鐵路建設,積極協調增開中歐、中亞班列,推動與越南、老撾、緬甸、泰國等簽訂跨境公路運輸協定,開通貨運班車。以昆明綜合保稅區、昆明高新保稅物流中心和昆明騰俊國際陸港保稅物流中心為依托,建設多式聯運物流中心,在河口、磨憨等邊境地區建設國際多式聯運倉儲物流園區、公鐵聯運物流中心、綜合現代物流園、跨境直達運輸等項目,打造綜合、智慧、要素集成的現代綜合物流服務體系,統籌解決運輸、商貿和監管服務問題,實施航空、鐵路和公路運輸在口岸無縫對接。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

        責任單位: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郵政管理局、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昆明市、紅河州、西雙版納州、德宏州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建設區域性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中心。加快王家營鐵路口岸建設,推進昆明騰俊國際陸港多式聯運物流設施和安寧桃花鐵路貨運樞紐建設。加快與港口(口岸)城市的通道對接。推進昆明國際郵件快件監管中心建設,實現對老撾、緬甸等南亞東南亞國家的國際郵件快件在昆明進行總包直封,暢通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通道。建設保稅物流中心、物流集聚園區和配送網絡,發揮昆明在滇中城市經濟圈中的核心區位優勢,推動區域物流要素集聚,引導物流資源跨區域互動和融合。加強與邊境州市跨合區、邊合區合作,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物流分中心,輻射和帶動全省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加強與周邊國家、東部沿海地區城市合作,以昆明綜合保稅區為依托建立“云倉”,引導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貨物從昆明進行集散分撥,爭取中國民航局南亞航權向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傾斜,鼓勵中外航空公司經營往返昆明的國際全貨運航班,提高云南航空物流保障能力,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的國際貨運樞紐,將昆明建成服務西南地區、輻射全國、面向南亞東南亞的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中心、航空物流集散中心和生鮮產品轉運中心。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郵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昆明市、紅河州、西雙版納州、德宏州、臨滄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3.引導企業建設一批網上智慧物流平臺。積極支持物流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物流體系智能化服務水平。推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北斗導航及地理信息等技術應用,促進傳統倉儲物流企業轉型升級,建設智能化物流倉儲、智能化訂單處理中心和智能化物流配送網絡,提升物流服務水平。支持有條件的物流企業向提供一體化解決方案和供應鏈集成服務的第四方物流發展,為企業提供物流路徑優化、庫存優化等服務。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五)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體系

        1.加強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平臺企業、銀行、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等加強協作,推進企業和消費者信用數據交換與共享機制,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數據庫。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云南銀保監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2.建立多維度信用評價機制。結合海關、稅務、外匯等部門的信用認證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信用評價標準,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信用評價標準,科學設置跨境電子商務信用評價指標,合理分配指標權重,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主體信用評價模型,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主體綜合信用評價體系建設。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云南銀保監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3.實施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措施。將違規失信的責任主體納入“黑名單”,提交有關部門并及時上傳至有關信息平臺,加強違法失信行為信息在線披露和共享,并采取限制經營、限制融資授信等相應的聯合懲戒措施,提升違規違法成本。實行進出口信用分類監管,在通關、退稅、結匯、物流倉儲和金融等方面給予信用級別較高的企業更多便利和優惠支持。對于信用級別較低的企業,加大審核和查驗力度,解決逃稅、制假售假、虛假貿易、服務違約、侵犯知識產權以及未如實申報等問題。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云南銀保監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六)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體系

        1.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一站式金融服務平臺。培育和引進一批第三方支付機構。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合作,利用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可查詢、可追溯的特點,開展支付、結算、投保、融資等完備便捷、風險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務。

        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云南銀保監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2.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支付和結售匯服務。充分用好沿邊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政策,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人民幣結算,推進支付機構參與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適當擴大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和結售匯業務的范圍與交易金額,促進跨境電子商務B2B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法人支付機構開展跨境支付業務,豐富企業和個人資金結算渠道,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云南銀保監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七)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風險防控體系

        1.建立風險聯合預判和協作執法機制。有關部門之間要加強信息交換,全面采集申報清單、訂單、支付單、物流單以及其他業務數據,分析產品來源、產品質量、安全準入、交易、稅收等方面的重點敏感風險信息,建立風險聯合預判和協作執法機制,實現跨境電子商務風險防控聯動運行。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昆明海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2.探索多樣化的風險管控方式。針對跨境電子商務不同業務模式,研究各環節的風險特征,合理設定差異化抽樣查驗比率,統籌協調風險處置措施。針對直購進口、快件和郵遞渠道進口,統籌防控安全準入風險,注重相同風險在不同渠道的同步防控。建立“制度+科技+人工”三位一體的風險管控機制和“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管體系,高效評估風險、預警風險和處置風險。

        牽頭單位:昆明海關。

        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八)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

        1.探索制定統計指標體系。建立跨境電子商務B2B和B2C進出口業務的認定和申報標準。明確跨境電子商務B2B和B2C的統計范圍,探索跨境電子商務B2B和B2C各自適用的統計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統計指標體系。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統計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2.探索建立多渠道統計方式。海關建立以申報清單、訂單、支付單、物流單等為基礎的統計體系。商務部門綜合來自海關、郵政、物流快遞企業、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等多渠道的數據,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統計體系,科學、真實地反映跨境電子商務規模和增長速度。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統計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三、創新舉措

        緊緊圍繞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開展制度創新和服務創新、跨境電子商務與傳統產業融合創新、國際合作機制創新和人才培養機制創新,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新路徑、積累新經驗。

        (一)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監管體制機制

        1.探索跨境電子商務智能監管和信用監管。充分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有關政府部門信息系統、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等資源,加強信息資源集成,建立匯集監管信息、貿易信息和信用信息的數據庫,加強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提升監管協同化和智能化水平。建設跨境電子商務信用機制,加強信用監管,簡化監管措施。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糾紛解決機制。積極推進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糾紛解決平臺建設,探索建立適用南亞東南亞的在線仲裁及在線糾紛解決機制和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特點的仲裁規則,依法提高糾紛仲裁的國際化程度,提供公正、專業、高效的仲裁服務。加強跨境電子商務糾紛專業化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提高人民調解專業法律服務水平。通過境內人民調解、仲裁、訴訟等糾紛解決機制,切實依法保障電子商務當事人合法權益。

        牽頭單位:省司法廳。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貿促會云南省分會,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3.探索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管理制度。探索優化和創新保稅模式、直購模式、一般進出口模式的通關措施和流程。探索保稅進口模式的“先入區、后報關”制度,建立事前評估、入區申報、區內監管、出區核銷、第三方監測、聯合執法、事后追溯等全流程的閉環檢驗檢疫制度。探索建立更加適應跨境電子商務B2B特征的支付、通關、結算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對出口貨物進入昆明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等海關特殊監管區,享受入區即退稅政策。

        牽頭單位:昆明海關、省稅務局。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二)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協同服務合作關系

        1.建立海外倉和展示中心。圍繞“一帶一路”、中國—中南半島經濟走廊、孟中印緬經濟走廊等建設,依托我省境外商務代表處和華人商會社團組織資源,以建設南亞東南亞“海外倉輻射基點”為核心,建設10個海外倉和5個境外展示交易中心,逐步完善海外倉和邊境倉布局,并實施高效的海外倉管理體系,為跨境電子商務出口貨物提供清關、國際物流、海外倉儲、分揀、包裝、配送等一站式服務,促進跨境電子商務本地化運營,提升境外消費者體驗,并滿足境外國家對跨境電子商務的監管要求。增強海外倉進出口雙向服務能力,利用專業化和規?;?,創新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模式。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完善全球供應鏈綜合服務。整合全球制造商、供應商、采購商、貿易商以及物流、信保、支付和金融等產業鏈上下游有關資源,搭建全球貿易供應鏈平臺,一站式完成供需匹配、交易支付、通關、結匯、物流配送、供應鏈金融等業務。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搭建智能化供應鏈管理系統,為境內外跨境電子商務有關企業提供供需精準匹配、零庫存管理、物流路徑優化、個性化營銷、個性化金融服務等綜合服務。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推動跨境電子商務融合創新發展

        1.加強新型對外貿易方式融合創新。探索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貿易和外貿綜合服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有機融合發展方式,疊加品牌、資源、渠道、政策等優勢,推動新型貿易方式一體化、規范化、高效化運作。推動俊發·新螺螄灣國際商貿城申請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并與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合作,打造集線上線下、內貿外貿等形式于一體的新型國際商貿城。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利用市場集聚區內的品牌集聚和資源集聚優勢,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小包出口轉變為集拼集運出口,提升通關效率、降低貿易成本、加快出口退稅進度。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探索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線下融合創新。依托保稅倉、海外倉、海外營銷中心和體驗店,開展B2B2C(企業對企業對客戶)業務模式,通過商品整進散出,擴大進出口產品種類。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3.探索跨境電子商務與傳統產業融合創新。加強高原特色農產品與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對接,培育農產品國際品牌。推動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根據國際市場需求調整或轉變產品種植、加工、包裝等方式,提升產品競爭力。鼓勵制造企業開展以國際市場終端需求為中心的定制化生產,創造新產品、新品牌。支持傳統外貿公司、物流企業、報關代理企業等依托跨境電子商務向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轉型,拓展智能化物流、金融、信息等高價值服務。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4.探索跨境電子商務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依托文化遺產、文化多樣性、生態文化、文化旅游產業與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平臺,加強與南亞東南亞國家的文化交流合作,建成一批文化交流合作重大項目、重要基地和知名品牌。與南亞東南亞國家開展廣播影視交流活動,通過合拍、協拍紀錄片和電視劇及赴國(境)外舉辦影視周等方式,擴大走出去渠道。加強選題策劃,選取一批國產優秀影視劇、紀錄片、廣播電視節目、中華傳統經典出版物、文藝精品、優秀民族文化出版物等進行多語種譯制,主動為南亞東南亞國家媒體傳播文化提供有效的內容支持,助推昆明作為首批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將昆明建設成為中華文化與南亞東南亞文化交流的重要平臺、跨境電子商務與文化出口融合發展試驗區,推動文化開放載體、對外文化交流品牌、外向型骨干文化企業和海外文化貿易快速發展。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外辦、省廣電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5.探索與全省各州、市聯動融合發展。堅持“一頂帽子大家戴”,昆明市要及時向全省提供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經驗,配合各州、市依托區位優勢與產業特點,實現差異發展。以昆明綜合保稅區為核心,以開發開放試驗區、邊合區、跨合區、綜合保稅區等各類開放型園區為多點支撐,實現“保稅備貨”、“保稅集貨”、“一般進口”3種模式全覆蓋,跨境電子商務多城聯動、多點布局、多主體運行、多模式發展。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建立昆明—南亞東南亞合作新機制

        1.探索區域性跨境電子商務規則。推動與南亞東南亞國家合作,在跨境電子商務通關制度、跨境電子商務標準、有關主體責任認定、信用體系和風險防控體系等方面共同探索,爭取在人員流動、資格互認、標準互通等方面達成共識。協調有關國家有關部門共同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簡易通關、國際結算、國際金融等服務。逐步推廣合作成果,擴大合作示范效應。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外辦、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省郵政管理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創新區域性跨境電子商務商業模式。借助掌握周邊國家市場需求的優勢,積極發展M2C(廠家對客戶)和C2M(客戶對廠家)模式,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推動加工制造企業開展個性化定制、工業化生產和零售化出口模式。強化云南民族民間工藝品與南亞東南亞國家文化旅游市場對接,建設一批具有國際輻射力的專業化民族民間工藝品線上線下交易中心。圍繞服務南亞東南亞國家,建設多語種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О2О模式國際一體化運營中心,打造面向南亞東南亞的跨境貿易產業鏈體系。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外辦、省廣電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前。

        3.構建替代種植發展新平臺。充分發揮云南與老撾、緬甸北部合作機制作用,探索建設境外替代種植合作園區,以橡膠、咖啡等經濟作物為基礎,以輪胎生產、咖啡研磨、包裝等加工產業為核心,依托跨境電子商務新型貿易方式,構建替代種植發展新平臺,打造適應國際市場需求的替代種植作物和衍生品,培育多樣化品牌企業,推動替代種植向國際化、規?;?、產業化、品牌化發展。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昆明海關、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4.打造區域性跨境電子商務合作平臺。支持“GMS(大湄公河次區域)跨境電子商務合作平臺”和“GMS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建設,加強與柬埔寨、緬甸、老撾、泰國、越南等國家合作,整合周邊國家優質產品和特色資源,打造區域性跨境電子商務B2B交易平臺和B2C交易平臺。加強與南亞東南亞跨境電子商務通關合作,統一訂單、支付單、物流單等單證標準,推動雙方共同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簡易通關、國際結算、國際金融等服務,打造區域性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合作通關平臺。加強電信出口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滿足跨境電子商務互聯互通需求。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外辦、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五)探索跨境電子商務扶貧長效機制

        創新貧困地區跨境電子商務支撐服務,利用跨境電子商務精準扶貧,重構貧困地區造血功能。依托昆明市東川、尋甸、祿勸等縣、區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縣項目,發掘云南優質特色農產品,積極推動其上網,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應的出口農產品品牌。引導跨境電子商務專業服務平臺建立與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相適應的服務體系,為小微企業或農戶提供產品需求、產品集貨、分級包裝、品牌營銷、物流配送、售后保障等全方位服務。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研發滿足貧困地區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需求的支付、金融等產品。

        牽頭單位:省扶貧辦、省農業農村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六)創新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養機制

        1.加強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養。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加強監管部門、高等院校與企業之間的合作,建立創業型和實用技能型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基地,形成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定制化培養的校企合作機制。整合相關電子商務人力資源,建立導師庫和人才庫。支持在昆高校結合辦學定位,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有關專業,優化專業布局,提高人才培養質量,進一步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增強大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活力,為全省跨境電子商務加快發展培養優秀的復合型創新人才。鼓勵社會培訓機構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引進國內外知名培訓機構,構建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化、社會化、國際化的人才培養體系。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責任單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加大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引進。鼓勵從國內外引進跨境電子商務創業團隊、領軍人才、中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構建多層次的復合型人才隊伍。建立多維度跨境電子商務人才評價標準、科學的激勵保障機制和靈活的人才流動機制,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促進人才成長與發展。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外辦,昆明市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昆明市人民政府為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工作責任主體。省人民政府統籌領導和協調推進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成立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省商務廳、昆明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省直有關部門和中央駐滇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研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建設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和督促各項工作落實。

        (二)強化責任落實。省直有關部門和昆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職責分工;要強化昆明市的主體責任落實;要抓住重點、大膽創新,建立容錯機制,全力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制度創新和重大項目建設,盡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三)爭取政策支持。根據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際,系統研究和梳理跨境電子商務有關政策,在用好用足現有政策的同時,積極向國家爭取差異性、針對性的政策支持,爭取通過先行試點和政策優勢獲得發展優勢,在引進資金、引進企業、產業布局等方面獲得更多先機。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積極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的請示匯報,爭取有關政策、資金支持,并加快落實。

        (四)強化產業引導。統籌中央外經貿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主要用于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主體培育、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和海外倉建設、監管優化與創新、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養等。鼓勵社會資本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基金,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跨境電子商務創新與應用。

        (五)加強宣傳推廣。積極籌備和舉辦南亞東南亞跨境電子商務高峰論壇等活動,營造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氛圍。依托南博會、昆交會、商洽會、農博會等平臺,加大跨境電子商務宣傳力度,引導全球跨境電子商務資源在昆明集聚,引導昆明出口企業加強與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合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經驗推廣、專題研討等專題活動,選取特點鮮明、效果顯著的創新成果進行宣傳推廣,增強周邊國家和地區對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的認識,助力打造昆明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合作示范區。

        責任編輯:王俊春錄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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