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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族商會 官方網站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8-09-03 10:22:57 云南省民族學會18271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5號)精神,按照“國際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發展目標和“云南只有一個景區,這個景區叫云南”的理念,全面推進“旅游革命”,加快全域旅游發展,實現旅游轉型升級,把云南建設成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打造全域旅游精品

        (一)創建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區。加強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工作,重點推動實施50個國家、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二)創建一批高A級旅游景區。積極推動全省5A、4A級旅游景區創建,到2020年,創建5A級景區15個以上,達到5A級創建標準的景區20個以上。每個縣級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單位至少有1個以上4A級景區,全省4A級以上景區超過100個。(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三)建設一批國家、省級旅游度假區。加快推動國家、省級旅游度假區創建工作,到2020年,力爭國家級旅游度假區達到10個,省級旅游度假區達到40個。(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四)加快創建一批生態旅游示范區。依托國家、省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國家濕地公園等資源,科學規劃發展生態旅游。到2020年,推動創建20個以上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旅游循環經濟示范區等特色生態旅游產品。(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環境保護廳、林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五)打造一批自駕游、徒步精品旅游線路。依托旅游景區、旅游城鎮、旅游特色村、旅游公路,圍繞全省32條精品自駕旅游線路規劃布局,改善道路通達條件,提升通信保障能力,加快推進沿線汽車旅游營地和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快構建快行慢游的自駕游、自由行、自助游服務體系。到2020年,建成200個以上不同規模和類型的汽車旅游營地,打造推出20條以上精品徒步旅游線路,投放各類旅游租賃車輛10萬輛以上。(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工業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旅游發展委,省通信管理局協調推動)

        (六)建設一批旅游綜合體。推動旅游產業與城市建設融合發展,打造一批休閑度假、會展會議、文化娛樂等不同主題的城市旅游業態集聚區,推動建設20個以上旅游綜合體。(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協調推動)

        (七)創建一批旅游名鎮。加快推進城旅融合,依托特色小鎮、康養小鎮建設,強化旅游功能、完善旅游設施配套和強化管理服務,重點推動創建100個旅游名鎮。(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八)培育一批新產品新業態。培育建設一批體育旅游、醫療健康、航空旅游、文化旅游等新產品新業態,到2020年,力爭建成5個以上國家級體育旅游基地,30個山地運動、水上運動和洞穴探險體育旅游基地,打造10個以上國內知名體育旅游品牌;力爭建成20個溫泉養生養老度假項目、30個不同類型的養生養老示范項目,10個高端醫療健康項目、30個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項目;推動建設20個通用航空旅游產業基地,形成低空旅游航線30條;重點建設10個以上文化旅游產業園區、主題文化游樂園和紅色文化旅游區,打造20條以上民族文化休閑街區。(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體育局、旅游發展委、文化廳、商務廳、民航發展管理局協調推動)

        (九)加快邊境跨境旅游建設。充分發揮沿邊開放區位優勢,加快跨境旅游合作區、邊境旅游試驗區建設,進一步完善21條邊境旅游線路基礎設施,提升出入境通關服務,加快發展邊境旅游;強化資源整合和聯合營銷,新增一批連接南亞東南亞的邊境、跨境旅游產品和線路。到2020年,德宏瑞麗、紅河河口、臨滄耿馬和西雙版納等邊境旅游試驗區,中老、中緬、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區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打造3條以上在國際市場具有一定影響力的跨境旅游黃金線。(各沿邊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公安廳、商務廳、外辦,昆明海關,省公安邊防總隊協調推動)

        (十)創新開發一批特色旅游商品。積極推動旅游商品與農產品加工、傳統工藝美術等深度融合,推動研發一批獨具特色的“云南禮物”,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品牌影響力大的旅游商品研發、生產、銷售企業,提升旅游商品文化、經濟附加值。(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文化廳、工商局、工業和信息化委、質監局、農業廳、商務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協調推動)

        (十一)大力發展精品節慶、演藝、會展旅游產品。重點培育10個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旅游節慶品牌,20個云南特色節慶活動,10個以上精品演藝品牌;積極爭取在云南舉辦有重大影響力的國際性、國家級大型活動,辦好中國(昆明)國際旅游交易會、中國—南亞博覽會等國際、國內重要展會;支持西雙版納、德宏、紅河、保山等沿邊州、市面向周邊國家發展會展旅游產品,支持重點旅游城市發展商務會議旅游產品。策劃推出一批參與性強、市場認可度高的夜間旅游演藝、文化娛樂活動,推動夜間旅游觀光項目建設和產品開發,豐富夜間旅游文化活動。(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文化廳、商務廳,云南國際博覽事務局協調推動)

        二、大力發展鄉村旅游

        (十二)推進旅游扶貧和旅游富民。推進旅游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深度融合,重點推動建設怒江全域旅游扶貧示范州、20個旅游扶貧示范縣、30個旅游扶貧示范鄉鎮、500個旅游扶貧示范村;培育10000戶旅游扶貧示范戶,到2020年,綜合帶動80萬貧困人口增收脫貧。(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扶貧辦協調推動)

        (十三)創建一批旅游名村。優選一批旅游資源稟賦高、交通便捷、公共服務設施較為完善的自然村,突出鄉村觀光體驗、休閑度假功能,加快旅游名村創建。到2020年,創建200個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省級旅游名村。(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農業廳、旅游發展委、民族宗教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協調推動)

        (十四)建設一批花田(農業)旅游示范基地。借鑒國際花田(農業)旅游發展經驗和做法,積極推進農旅融合,建設一批鄉村營地、鄉村公園、藝術村、文化創意農園、農家樂、研學旅游基地等,重點創建30個花田(農業)旅游示范基地。(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農業廳、文化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十五)建設一批旅游生態農莊。結合現代農業莊園發展,完善旅游接待服務設施,拓展旅游功能,推動建設100個以上農事體驗、田園風光、農產品采摘、文化體驗等類型的旅游生態農莊。(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農業廳、文化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十六)培育一批特色民宿客棧。突出云南特色,打造精品民宿品牌,發展生態、文化、休閑度假等主題民宿,重點培育一批品牌鄉村精品民宿。(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商務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十七)創建一批星級農家樂。推動10000個農家樂提升改造,新增5000個以上農家樂。開展星級農家樂創建,到2020年,全省星級農家樂達到10000個以上。(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農業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十八)培育一批鄉村旅游示范戶。以特色餐飲、休閑度假、農事體驗等為特色,發展一批農家樂、旅游生態農莊、鄉村客棧等鄉村旅游業態,開發生產手工藝品、農特產品等鄉村特色旅游商品,到2020年,培育10000戶鄉村旅游示范戶。(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農業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三、完善旅游公共服務基礎設施

        (十九)構建全域旅游交通體系。加快推進連接全省旅游度假區、旅游景區、旅游名鎮、旅游名村的旅游公路和環線建設,開通主要景區的旅游專線、打通景區之間連接公路和旅游環線,到2020年,通往全省4A級以上旅游景區連接公路基本達到二級公路及以上水平。推動開辟更多通往南亞東南亞、歐美澳非主要城市和成熟客源地、目的地的航線。完善省內旅游環飛航線,構建覆蓋全省主要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的通用通勤航空網絡。加強城市與景區之間交通設施建設和運輸組織,加快實現從機場、車站、碼頭到主要景區公共交通的無縫對接。積極推進一批航運設施建設,穩步適度發展水上旅游,推動旅游線路的全域串聯,全面提升旅游通達能力。(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民航發展管理局協調推動)

        (二十)提升公路服務區旅游功能。加快推進全省高速公路、國道省道、旅游專線公路和景區連接道路等服務區改造提升,規劃建設一批觀景臺、汽車營地、餐飲購物等設施,完善旅游服務功能,提升服務水平。到2020年,實現10個以上高速公路服務區進入全國百佳示范服務區,50個進入全國優秀服務區行列。(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省商務廳、旅游發展委,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一)持續推進“廁所革命”。到2020年,在全省主要旅游城市(城鎮)、游客聚集公共區域、主要鄉村旅游點、旅游小鎮、旅游景區景點、旅游度假區、旅游綜合體、旅游交通沿線新建、改建旅游廁所3400座以上,全面實現旅游廁所“數量充足、質量達標、全域覆蓋、管理有效、免費開放”的建設管理目標。(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旅游發展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協調推動)

        (二十二)加快停車場、旅游標識、無障礙設施建設。圍繞旅游目的地、集散地、旅游線路等,加快停車場、旅游標識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建設完善機場、車站、碼頭、景區景點、賓館飯店等游客主要集散區域無障礙設施。(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二十三)完善旅游集散與咨詢服務體系。在中心城市和重點旅游城市建設25個一級游客服務中心,在重點旅游城鎮建設88個二級游客中心,推動景區游客中心改造提升,推進重點旅游村配套建設游客服務點,在商業街區、交通樞紐等游客集聚區分級設立旅游咨詢服務中心或旅游咨詢點。到2020年,形成以一級游客服務中心為核心,延伸至各主要旅游目的地的游客集散與咨詢服務體系。(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協調推動)

        (二十四)推進公共休閑設施建設。鼓勵中心城市和旅游城市規劃建設環城市游憩帶、休閑街區、城市綠道、慢行系統、休閑廣場等,推動主要旅游目的地規劃建設符合國際標準的旅游綠道、騎行專線、登山步道、慢行步道等旅游休閑設施,形成較為完善的“居民休閑、游客分享”公共休閑設施體系。(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體育局、文化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四、提升旅游品質

        (二十五)加快旅游標準體系建設。參照國際先進經驗,制定完善旅游產品業態、旅游要素設施、旅游公共服務、生產運營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領域的“云南標準”。鼓勵支持行業協會、商會、旅游企業、研究機構參與國際、國家標準化研究、制定,推動云南旅游標準上升為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提升“云南標準”的影響力。(省旅游發展委、質監局負責標準制定,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實施)

        (二十六)構建旅游服務評價體系。堅持“游客為本”導向,建立由政府評價、專業評價、游客評價構成的旅游服務評價體系,實施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引領計劃和服務承諾制度,建立優質旅游服務商名錄,創建優質旅游服務品牌,提升云南旅游品質。(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直有關部門協調推動)

        (二十七)提升標準化管理水平。積極推動國家、省級旅游標準化試點單位創建,推動旅游景區A級創建、旅游接待設施評級、旅游企業品牌創建,推行旅游飯店、旅游景區、旅游交通、旅行社等有關行業的國際服務標準、國際質量認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范服務設施、公共標識系統等外語環境建設,促進旅游經營管理、服務設施和服務標準與國際接軌。(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質監局協調推動)

        (二十八)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加快培育和引進一批實力雄厚、善于經營、社會責任感強的企業集團和投資機構,在全省重點打造10個以上綜合型龍頭旅游企業集團,培育100個以上旅游運輸、旅行社、旅游景區、旅游商品生產、購物等專業型骨干旅游企業,優選培育1000個以上成長型旅游中小企業,形成以旅游骨干企業為龍頭、大中小旅游企業協調發展的格局。(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招商合作局、國資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委、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二十九)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以“一部手機游云南”建設為抓手,加快推進智慧景區、智慧廁所、智慧停車場、高速公路無感支付等旅游公共服務設施智慧化建設,加快推動旅游資源、產品、企業等旅游全要素上線,為游客提供高效便捷、權威誠信的智慧化服務。構建旅游投訴快速處置機制,為游客提供更為便捷有效的投訴受理服務。創新旅游網絡營銷模式,構建跨區域、跨平臺、跨網絡、跨終端的智慧旅游網絡營銷體系。盡快實現全省范圍4G網絡全覆蓋,主要旅游目的地、重點旅游集散地、主要涉旅場所WIFI全覆蓋。(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協調推進)

        五、加強全域旅游監管

        (三十)強化旅游市場監管。堅持依法治旅、依法興旅、依法行政,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條例》等法律法規,把旅游市場環境治理納入社會綜合治理范疇,加強地區間、部門間、行業間的聯動配合。強化屬地管理,按照“1+3+N+1”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模式,加快構建全省旅游市場統一監管、分級負責的指揮調度體系,強化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旅游市場執法隊伍、旅游警察隊伍、旅游巡回法庭建設,發揮涉旅部門專業監管和執法作用,強化旅游執法質監隊伍建設,建立旅游監管履職監察機制。嚴厲打擊涉旅違法犯罪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對行政執法中發現的強迫消費、商業賄賂、欺詐消費、偷稅漏稅等涉嫌構成犯罪的行為,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強化旅游綜合監管考核。(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法院,省旅游發展委、公安廳、工商局、質監局、物價局,省稅務局協調推動)

        (三十一)強化旅游安全保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監管職責,加強旅游安全制度建設,開展旅游風險評估,建立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項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健全政府救助與商業救助相結合的旅游安全救援體系。加強景區最大承載量管理、重點時段游客量調控和應急管理;加強對客運索道、游樂設施以及旅游客運、旅游道路、旅游節慶活動等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管。(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質監局、安全監管局、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三十二)強化旅游行業自律。深化旅游行業協會改革,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推進旅游產業轉型升級、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促進旅游行業誠信自律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堅持行業協會改革與政府職能轉變相協調,培育發展與規范管理并重,改革與建設相一致,強化立法保障,加快政府職能轉移,發揮協會聯系政府部門、服務會員、推進行業自律的優勢功能,建立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競爭有序、誠信自律、充滿活力的旅游行業協會體系,促進旅游產業健康有序規范發展。(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民政廳、工商局協調推動)

        (三十三)加強導游管理。加強導游隊伍建設和權益保護,指導督促用人單位依法依規與導游簽訂勞動合同,落實導游薪酬和社會保險制度,明確用人單位和導游的權利義務,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創新導游激勵機制,增強導游執業榮譽感,切實提升導游服務質量。全面推行導游人員服務質量綜合評價辦法,提升導游人員素質能力和誠信水平。(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協調推動)

        六、推進旅游共建共享

        (三十四)加強旅游資源環境保護。積極推動旅游發展生態化和生態建設旅游化,突出規劃控制、空間管控,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約束旅游開發建設的空間布局和開發強度。大力推進低碳旅游和旅游業節能減排,創新生態開發模式,因地制宜開發類型多樣的生態旅游產品。完善生態旅游社區參與機制,加強生態旅游教育培訓,提升社區居民素質和從業技能,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和旅游融合發展。(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環境保護廳、林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三十五)推進全域旅游環境整治。以主要旅游城市、旅游鄉鎮、旅游村為重點,加強生態環境綠化美化和景觀提升,開展主要旅游交通沿線風貌整治,推進旅游村“三改一整理”(改廚、改廁、改客房、整理院落)行動和垃圾無害化、生態化處理,全面優化旅游環境。(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林業廳、環境保護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三十六)實施旅游惠民工程。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大幅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及景區內索道、接駁車船價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釋放旅游消費潛力。推動博物館、紀念館、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科技館等免費開放。制定針對特殊人群、特殊時段的旅游價格優惠政策,推出更多旅游惠民措施。(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省旅游發展委、財政廳、文化廳、科技廳、民政廳,各州、市人民政府協調推動)

        (三十七)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加強全域旅游發展宣傳動員,營造各地、有關部門和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全域旅游發展格局。強化居民參與意識、形象意識和責任意識教育,形成“處處都是旅游環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全域旅游共建氛圍。加強游客教育引導,倡導文明旅游。組織開展志愿服務公益活動,提供文明引導、信息咨詢等服務。(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團省委協調推動)

        七、強化政策支持

        (三十八)加強規劃引領。各地要將全域旅游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鄉村振興等規劃相銜接,編制全域旅游發展規劃和創建工作方案,制定旅游公共服務、營銷推廣、市場治理、重點項目等專項規劃或行動計劃。建立規劃評估與實施督導機制,提升旅游規劃實施效果。(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林業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協調推動)

        (三十九)加大財政金融支持。積極爭取國家財政資金和政策性銀行貸款支持,協調金融機構出臺支持全域旅游發展的具體措施。制定出臺全域旅游發展獎補政策,省財政每年從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額度的資金,支持全域旅游規劃編制、示范創建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各州、市、縣、區要加大全域旅游財政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規范設立產業資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特許經營等方式,引導各級各類資金參與支持全域旅游發展。(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旅游發展委、金融辦協調推動)

        (四十)強化旅游用地保障。將旅游發展所需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統籌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劃適當向旅游傾斜,適度擴大旅游產業用地供給,優先保障旅游重點項目和鄉村旅游扶貧項目用地。對符合有關規劃的旅游項目,各地應按照項目建設時序,及時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依法辦理土地征轉手續,組織開展土地供應。依法實行用地分類管理制度,旅游項目中屬于永久性設施建設用地的,依法按建設用地管理;屬于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不征收、不轉用,按原用途管理;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廢棄地等建設旅游項目。旅游有關建設項目用地中,用途單一且符合法定劃撥范圍的,可以劃撥方式供應;用途混合且包括經營性用途的,應當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應;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旅游項目建設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可依法通過承包經營流轉的方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未利用地,從事與旅游有關的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支持通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優化農村建設用地布局,建設旅游設施;利用現有文化遺產、大型公共設施、知名院校、科研機構、工礦企業、大型農場開展文化、研學旅游活動,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機構土地權利人利用現有房產興辦住宿、餐飲等旅游接待設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權利類型不變。土地權利人申請辦理用地手續的,經批準可以協議方式辦理。(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國土資源廳、旅游發展委協調推動)

        (四十一)實施旅游品牌營銷。按照“云南只有一個景區,這個景區叫云南”的全域旅游發展理念,整合宣傳、旅游、外事、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和有關企業的宣傳資源和渠道,利用微博、微信、移動互聯網等新媒體和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打造跨區域、跨平臺、跨終端、智慧化、精準化營銷體系,形成政府、行業、媒體、公眾等共同參與的全域營銷機制,形成宣傳推廣合力,提升“七彩云南·旅游天堂”品牌影響力。(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旅游發展委、新聞辦、外辦、新聞出版廣電局、文化廳協調推動)

        (四十二)加強旅游人才保障及旅游專業支持。將旅游人才隊伍建設納入重點人才支持計劃,加大培養培訓力度,深化校企合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涉旅全員培訓。加大旅游職業教育發展,優化專業設置,鼓勵旅游、規劃、建筑、設計、營銷等各類專業人才采取到基層掛職等方式幫扶指導全域旅游發展。推動旅游院校、科研單位、旅游規劃單位及各類專業規劃研究機構服務全域旅游建設。(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旅游發展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協調推動)

        八、強化統籌組織

        (四十三)加強組織領導。省旅游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省全域旅游發展各項工作,加強組織協調、調查研究、跟蹤指導,研究解決全域旅游發展的重大問題。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牢固樹立全局思想,主動整合部門資源,配套完善措施,確保全域旅游發展有序推進。(省旅游發展委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四)強化績效考核。將全域旅游發展納入各級政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省旅游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要加強督促檢查,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部門和地區給予表彰,對推進不力的部門和地區進行通報問責。各地要按照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底有考核的總體要求,加強對創建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定期匯總情況,及時跟蹤問效,及時整改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省旅游發展委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27日

        責任編輯:王俊春錄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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