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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族商會 官方網站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

        2018-03-26 15:06:29 云南省民族學會32509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2018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新一屆省人民政府履職的第一年,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事關長遠、至關重要。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和省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以來,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政協各專門委員會(以下簡稱提案者),圍繞“十三五”規劃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準扶貧脫貧、深化改革開放、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生態文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問題,提出了682件人大代表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和739件政協提案(以下簡稱提案),集中反映了人民群眾關心、社會各界關注、政府需要解決的問題。全省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要面向新時代、認清新目標,認真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努力干出新氣象、展現新作為、取得新發展,全面提高辦理質量和工作實效?,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理論武裝,提高思想認識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建議、提案辦理工作。2018年2月7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是政府依憲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學民主決策回應社會關切和服務人民的重要體現”。2017年11月6日召開的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上,省長阮成發要求全省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要以對人民、對經濟社會發展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提高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質量和實效,給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滿意的答復。2018年2月22日,阮成發同志主持召開十三屆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明確要求全省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緊緊圍繞《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全省改革發展“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提高政治站位,以問題為導向,主動服務人大代表和提案者,認真辦理好建議和提案。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全省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云南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高度,不斷深化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認識,敢于擔當責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決問題,認真研究辦理建議、提案,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作風上認真負責、行動上求真務實。大力弘揚“跨越發展、爭創一流;比學趕超、奮勇爭先”精神,努力在推動實現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追求、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與社會全面進步中,認真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作為常態化年度重點任務,融入本地本部門工作全局協調推進、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安排部署、納入重點督辦事項和工作考核內容檢查落實,著力加強和改進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二、嚴格工作規范,壓實辦理責任

        全省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云南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辦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云南省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等規定和要求,強化承辦單位主體責任,認真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主責、綜合處室總協調、業務處室具體辦、專人負責抓落實的“五級責任制”和定職責、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層層壓實責任,依法依規辦理,確保辦理工作規范入心、責任上肩、措施在手、任務落實。承辦單位主要領導要牽頭辦理建議、提案,帶隊開展專題調研,及時協調解決辦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推動辦理質量和工作實效整體提升。

        全省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實際,強化重點建議和重點提案辦理、調查研究、痕跡管理、督促檢查、跟蹤問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創新辦理方法、完善辦理程序、細化工作流程,大力推進辦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和信息化建設。重點建議和重點提案承辦單位要嚴格落實“一個工作方案、一次聯合調研、一場面商會議、一份情況報告”的“四個一”工作制度,確保將重點建議和重點提案辦成精品、辦出實效。要按照“誰主辦,誰答復,誰公開”原則,繼續推進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充分運用門戶網站、新媒體等平臺,積極穩妥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結果,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辦理工作透明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政協和人大代表、提案者及人民群眾的監督。

        三、完善工作機制,增強辦理實效

        全省各級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要始終牢記“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緊緊圍繞黨的十九大明確的戰略目標,全面貫徹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省委十屆四次全會和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十三屆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體會議、省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準確把握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期待和要求,以改革思維、創新理念、務實舉措奮力開創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新局面。堅持黨的群眾工作方針,廣泛動員和團結人民群眾,想方設法解決好深化改革的重點問題、跨越發展的難點問題和群眾關注的焦點問題,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相適應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堅持問題導向,把解決問題、推動工作作為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建議和提案中充分挖掘和汲取決策參考價值,著力彰顯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在服務云南跨越式發展中的積極作用。要按照廣泛、多層、制度化協商民主要求,深入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始終堅持“先協商,后答復”原則,廣泛利用現代信息技術與人大代表、提案者和督辦單位溝通協商。積極創造條件“走出去”征詢意見、“請進來”專題面商,切實做到協商內容“親民”、協商過程“近民”、協商成果“惠民”,作風務實、講求實效、不走過場,及時主動向人大代表和提案者通報辦理工作情況,不斷提高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滿意度。承辦建議、提案較多的單位每年至少召開1次專題座談會,充分聽取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意見建議,逐步形成常態化協商民主機制。要加強督辦、主辦、協辦單位之間的協商協作,在充分協商中推進“提”“辦”“督”多方良性互動、達成共識,切實提高協商成效,實現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省政府辦公廳要積極協調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有關工作機構,健全督辦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強化跟蹤督辦,突出抓好重點督辦事項的推進落實,確保承辦單位優質高效完成辦理任務。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責任編輯:王俊春錄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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