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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族商會 官方網站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7-02-23 09:55:59 云南省民族學會49906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根據國務院有關做好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和《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實施意見》(總工發〔2016〕7號)要求,為扎實推進我省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實現困難職工與全省人民同步邁入小康社會,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和指導思想

        (一)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大決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就加大城鎮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和保障力度提出了明確要求。困難職工解困工作是鞏固黨執政的階級基礎和群眾基礎的重要保證,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內容,是新形勢下強化服務、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各級政府要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作為一項緊迫任務,擺在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實抓好。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統籌協調、突出重點、分級負責、精準聚焦”的原則,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工會牽頭、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體制;形成源頭解困、動態脫困、應急救助、常態幫扶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加強政策引導、項目支撐、結對幫扶、社會保障的工作合力,進一步做好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

        二、目標任務

        2017-2019年,每年完成30%以上建檔立卡困難職工的解困脫困任務,對于新產生的困難職工要按照建檔標準同步建檔立卡、同步實施幫扶、同步解困脫困。到2020年全面完成解困脫困任務。

        解困脫困標準具體是指建檔立卡的困難職工家庭經過有關部門精準幫扶和制度保障后實現“兩有五保障”(有吃、有穿,就業、就醫、就學、社會保險、住房有保障)。其中,對于因收入低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重在脫困,推動其納入社會救助體系兜底保障;對于因病、因災、子女上學、下崗失業等具體原因致困的困難職工家庭重在解困,利用各種政策措施,幫助其解決實際問題,緩解困難。既要幫助困難職工解決眼前困難,做到無基本生活之憂,又要幫助他們脫困,走上致富之路,確保到2020年困難職工同步邁入小康社會。

        三、工作對象

        解困脫困的工作對象具體包括3種類別。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經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雖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員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以內(含),但因職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員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對于長期居住在城市且依靠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民工符合建檔條件的納入解困脫困范疇(已納入農村扶貧對象的除外)。

        針對我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際,高度重視化解過剩產能中新產生的困難職工,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保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實現解困脫困的基礎上,確定本級困難職工范圍。

        四、具體措施

        (一)精準識別,規范建檔立卡。按照“分級負責、精準識別、一戶一檔、動態管理”的原則,全面深入摸底排查,為困難職工建立檔案、發放聯系卡,建立“一幫一”結對幫扶制度,納入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與民政部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管理平臺聯網,共享困難職工信息數據,實現在檔困難職工檔案動態化管理,準確掌握職工基本情況、致困原因、脫困訴求等,深入分析致困原因,找準解困脫困措施,做到一戶一檔案、一戶一計劃、一戶一措施。(省總工會牽頭;省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

        (二)分類幫扶,著力精準施策。針對困難職工具體致困原因和脫困需求,分類實施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困難職工,通過加強技能培訓、提供創業援助等方式,以就業創業解困脫困一批;對因企業欠繳社會保險費或沒有落實有關社保待遇的困難職工,將其依法依規納入國家社會保險制度覆蓋一批;對因病致困的職工,將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補充保險和醫療互助保險保障一批;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職工,通過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一批。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形成工作合力,推進有關制度政策落實到位,實現對困難職工的精準幫扶和制度保障。

        1.就業創業解困脫困。對有勞動能力但未實現就業的困難職工,著重幫助其實現就業創業,提高家庭收入實現解困脫困。落實好政府積極就業政策,充分運用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政策等,幫助困難職工實現就業再就業,重點關注化解過剩產能中下崗待崗困難職工,確保有就業能力的零就業困難職工家庭至少1人就業。將有勞動能力未就業的困難職工納入就業創業政策扶持對象范圍,免費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咨詢等服務,對有創業意愿的困難職工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指導、項目咨詢和跟蹤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給予一次性生活費補助、一次性創業補貼等補助。依托職業院校、職工技能培訓實訓基地等,深入實施創業援助計劃、技能培訓促就業計劃、云嶺職工素質建設工程、陽光就業計劃,落實好“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兩個10萬元”培育工程、創業園區扶持等政策措施。采取加強技能培訓、提供創業援助等方式,幫助困難職工實現就業創業解困脫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國資委,省總工會配合)

        2.醫療保障解困脫困。健全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補充保險制度,將因病致困的職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范圍,實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各類政策資源對困難職工的全面覆蓋。提高重大疾病報銷水平,推動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推進“費用+病種”的醫療救助模式,逐步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負醫療費用救助比例。逐步提高職工門診和住院治療費用報銷標準,有效助其減少醫療費用個人支出。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深入開展好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對困難職工繳納工會職工醫療互助活動費用確有困難的,由工會幫助其繳納。實施工會大病專項幫扶項目,引導社會組織參與救助患重特大疾病困難職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財政廳,省總工會配合)

        3.子女助學解困脫困。推動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納入國家“獎、助、貸、勤、減、免”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范疇,按照規定享受我省實施的覆蓋學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21項助學政策,充分整合各部門助學資源,實施“金秋助學”計劃,大力引導社會公益助學資金向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傾斜,確保困難職工子女上得起學,順利完成學業。(省教育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總工會配合)

        4.落實社保解困脫困。對沒有社會保險或沒有落實社會保險待遇的困難職工,重點幫助其落實各項社保政策,實現制度保障。困難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督促企業做好各項社會保險接續、轉移和待遇落實;督促欠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確保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困難職工按照規定享受養老待遇;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困難職工,要依法依規將其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對因無法正常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工傷保險待遇落實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難的職工,重點落實好有關待遇。高度關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中的困難職工,做好社會保障政策落實工作。合力推動和監督企業貫徹落實好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困難職工社保權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國資委,省總工會,省工商聯配合)

        5.住房保障解困脫困。大力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對沒有住房和居住危房的困難職工家庭落實有關保障性住房政策,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困難職工優先租住公共租賃住房;若房源有限,可申請發放租賃補貼,切實解決好困難職工家庭住房問題。對繳納保障性住房租金確有困難的特困職工,經民政部門審核,給予一定資金減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財政廳、民政廳,省總工會配合)

        6.兜底保障解困脫困。對達到社會救助政策有關條件的困難職工,使其享受具體社會救助政策,實現社會兜底保障。符合低保條件的,推動其納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逐步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對符合專項社會救助條件的困難職工實施救助,建立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難職工,做到應救盡救,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全面開展救急救難工作,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做到突發困難及時幫、突出困難重點幫,建立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機制,搭建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平臺。(省民政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總工會配合)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把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共同富裕的戰略高度,作為脫貧攻堅的重要組成部分抓實抓好,真正實現困難職工的解困脫困,確保小康路上不讓困難職工掉隊。各地、有關部門要把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列入當地扶貧攻堅的議事日程,結合實際科學制定工作規劃,按照“分類幫扶、因困施策”的原則,在全面準確掌握困難職工規模、數量、分布等情況的基礎上,統籌安排政策對接、項目實施、成效評估等具體措施,建立部門協作聯動工作機制、部門服務清單機制和困難職工結對幫扶機制,整合資源、創新方法、形成合力,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各負其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確保目標任務明確、資源配置合理、措施精準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在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中加大人力、財力、物力的投入力度。當前,要積極化解落后產能、過剩產能,支持引導困難企業健康發展,實現轉型升級優化;爭取將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列入各級扶貧攻堅專項資金和財政預算中,并逐步增加資金投入,帶動建立多元化解困脫困資金投入機制;集中各方優勢力量做好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積極整合現有各項民生政策、資金、項目用于解困脫困工作,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其中,鼓勵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等力量投入到解困脫困工作中并發揮積極作用。同時,要加強對解困脫困資金使用的檢查監督力度,確保各項投入發揮最大實效,確保各項投入用到點上、用到根上。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有關部門要把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思想高度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增強做好解困脫困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新興媒體等各方力量,引導社會各界共同關注關愛困難職工群體,及時報道各地各部門積極參與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加強對困難職工的思想觀念教育,鼓勵他們堅定信心、不畏艱難,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依靠自己的雙手創造美好生活和未來。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17日

        責任編輯:王俊春錄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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