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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族商會 官方網站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重點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

        2016-10-28 16:13:49 云南省民族學會50045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著力推進重點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云發〔2016〕11號)精神,為重點產業發展營造良好政策環境,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優化產業布局

        (一)加強規劃引導,合理布局產業

        高標準編制各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引導重點產業合理布局,促進重點產業特色化、差異化、集約化發展。高水平規劃建設重點產業園區,明確園區主導產業,引導企業入園發展,加強園區公共基礎設施和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產業鏈、物流鏈,提高重點產業發展的配套、協作和集約化水平。(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農業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有關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堅持生態優先,推進綠色發展

        堅守綠色生態環保底線,對環境污染大、資源消耗高、技術落后的項目實行一票否決制。推行排污權等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優化環境容量指標分配。淘汰落后產能置換出的指標、企業減排指標省級統籌優先安排到重點產業項目。支持設立各類綠色發展基金、環保投融資平臺并實行市場化運作。突出經濟發展質量、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生態建設等方面指標,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省環境保護廳、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金融辦等配合)

        二、提高創新驅動能力

        (三)加大科技創新支持力度

        支持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帶動發展理念、體制機制、商業模式等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創新。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各項決策部署,切實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重大裝備首臺(套)等國家支持科技創新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機制,完善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益分配政策。落實院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按照不低于科技成果轉讓收益的60%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圍繞“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目標,鼓勵和支持重點產業領域創新主體加快技術創新,在落實《云南省研發經費投入補助實施辦法(試行)》基礎上,對全省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前100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省級財政資金研發投入后補助比例提高1個百分點。(省科技廳、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統計局、地稅局,省國稅局等,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快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推進科技管理體制創新,建立科技部門、經濟部門、行業部門、州市人民政府協同創新機制和重大問題會商溝通機制,建立創新政策協調審查機制。認真落實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可在項目經費總額度內,預算不超過20%的經費比例,用于對項目實施作出突出貢獻人員的獎勵或人才和團隊的后續培養。完善科研人員收入分配政策,科研經費和科研成果轉化收益中用于獎勵參與研發的科研人員及其團隊的資金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實行動態調整。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可按照規定獲取現金及股權激勵。鼓勵各類成果持有人(單位)以科研成果作價入股,實施企業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票期權、股權分紅等激勵試點??蒲腥藛T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取得股權獎勵收入時,原則上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積極落實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等所得稅優惠政策。(省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等,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深化關鍵領域改革

        (五)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國有企業改革精神,積極穩妥開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率先選擇有條件、基礎好、改革意愿強的企業開展試點,制定“一企一策”改革方案,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規范員工持股,推動形成定位清晰、權責對等、協同運轉、制衡有效的經營機制,引導企業結合自身優勢向重點產業領域發展。將研發經費投入強度作為一項重要指標納入對國有企業績效和領導干部考核,推進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視同利潤的考核措施,激勵國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參與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省國資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等配合)

        (六)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落實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及時修訂并公布云南省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進入國家級和省級工業園區、保稅區、試驗區、邊合區、跨合區等新區(園區)的項目先行試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優化管理服務流程,根據權力清單編制核準和備案投資項目審批事項目錄,理順各類投資項目涉及部門審批事項辦理順序,精簡投資項目準入階段有關手續。創新融資體制機制,支持有真實經濟活動支撐的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資產,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拓寬重點產業投資項目直接融資渠道,加強間接融資支持,建立開放的投融資體制,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重點產業。(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監局、云南證監局、云南保監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深化要素市場改革

        推進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發展各類生產要素市場,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產率。完善勞動力、土地、資本、資源等要素交易平臺,促進知識、技術、信息、數據等新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有效集聚,鼓勵知識、技能、管理等各類創新要素參與利益分配。聚焦生產要素的流動、重組和優化配置,矯正要素錯配,提高要素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國土資源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等配合)

        四、加強主體和載體培育

        (八)支持現有企業做大做強

        推進優質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著力在重點產業領域培育一批有規模有效益、創新能力強、帶動作用大的企業集團。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跨區域、跨所有制,圍繞產業鏈上下游重組。支持企業結合境內外資源,開展國際產能合作。鼓勵企業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手段,實現內部管理升級,創新營銷模式,提高效益水平。大力發展智能制造和智慧流通,提高產品的成品率、優質品率和精準營銷匹配率。加快推進綠色制造,大幅降低資源能源消耗,實現降本增效。推進小批量、多批次、低庫存、少環節的柔性化生產和作業成本法應用,提高企業供應鏈管理水平。(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農業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國資委,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九)強化企業主體引進

        按照“龍頭與配套并重、制造與服務并舉、研發與轉化并列、空間與要素集中”的全產業鏈集群發展思路,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建立完善重點產業招商引資協同聯動機制,圍繞重點產業精準招商、集中招商、園區布局銜接、考核管理、招商專業隊伍建設、項目落地推進等方面,制定重點產業招商引資對策措施。支持各州、市安排重點產業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委托專業機構按照打造產業鏈和產業集群要求,編制招商引資項目清單。每年統籌組織若干場次集中性招商活動,突出外資外企、民資民企、央企、科技創新型企業等重點招商方向,支持大企業、大項目落地。(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農業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國資委、招商合作局,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十)培育重點產業園區和平臺

        支持國家級和省級園區因地制宜發展8大重點產業,支持設立8大重點產業專業化園區,支持8大重點產業主抓部門與州、市共建產業園區。強化園區土地集約利用和標準廠房建設,支持利用標準廠房和土地差別化租賃政策促進項目落地。8大重點產業專業化園區享受省級園區政策,有關政策向專業化園區傾斜。推進8大重點產業專業化園區管理體制機制和模式創新,賦予園區主管部門更多權限。支持建設一批省級“雙創”示范基地,采取市場化方式構建一批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的眾創空間。(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環境保護廳、農業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有關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五、培育壯大民營經濟

        (十一)加強對企業家合法權益的保護

        保護企業家獨立決策、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合法權利,減少政府對企業家日常經營活動的干預,加強企業家財產權保護、創新收益保護等,建立健全侵犯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責任追究機制。正確區分和妥善處理企業家的歷史行為,堅持辯證思維和發展眼光對待企業家曾經的各種不規范行為,把因法律法規缺失、無主觀故意而為與有法可依、明知故犯區分開來,不盲目“翻舊賬”,打消部分企業家內心隱憂,集中精力推動企業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司法廳,省工商聯等,各州、市人民政府牽頭;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十二)進一步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

        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加快形成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的長遠制度安排,研究精準的扶持政策,堅持平等對待、一視同仁,最大限度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營造尊重和褒揚企業家的社會氛圍,支持企業家大膽創新、轉型發展,鼓勵企業家堅守主業、專注品質,引導企業家艱苦奮斗、回饋社會,培育企業家“講誠信、守契約”的精神品質,完善企業家平等參與競爭的市場環境。(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工商聯,各州、市人民政府牽頭;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十三)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落實黨政領導干部聯系民營企業制度,定期召開民營企業家座談會,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要守好紀律底線,把握公正標尺,主動服務企業,建立親近、清白的政商關系。健全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機制,引導民營企業家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溝通交流,講真話、說實情、諫諍言,做到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工商聯,各州、市人民政府牽頭;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六、有效降低企業成本

        (十四)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重點產業項目用地優先統籌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先保障用地指標。嚴格按照規定落實壩區耕地質量補償費有關政策。積極推進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供應,工業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規定期限內按照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對于大規模工業用地、園區用地3年內可以申請暫緩繳納失地農民保證金。對在國家級園區單位面積投入強度達到300萬元/畝以上、產出率達到600萬元/畝以上,省級園區單位面積投入強度達到200萬元/畝以上、產出率達到400萬元/畝以上,并且容積率和建筑系數超過《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40%以上的重點產業重大工業項目實行差別化用地政策,其中,園區位于昆明市及滇中新區的,每畝不高于15萬元;位于玉溪市、曲靖市、楚雄州的,每畝不高于12萬元;位于其他州、市的,每畝不高于10萬元。保障物流業用地供應,科學合理確定物流用地容積率。用活用好省級每年10000畝旅游項目預留計劃用地指標,對省級重大項目和新業態項目優先落實用地。(省國土資源廳,各州、市人民政府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林業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等配合)

        (十五)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對用電量進入全省前100名的企業,優先支持與發電質量高、電價相對低的發電企業簽訂中長期合約,確保長期、穩定、低價用電;擴大產業分享電力體制改革紅利的范圍,支持一般工商業企業積極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降低電價。對工業企業累計用電量超上一年同期水平的,增量電量全部參與絕對增量掛牌交易。由電網企業對工業企業開展優化用電服務,累計用電量達到上一年同期水平的,基本電費優惠5%;累計用電量超上一年同期水平的,增量電量在給予5%優惠的基礎上,按照用電量增長率同比例提高基本電費優惠率,增量電量提高的基本電費優惠率最高不超過50%。對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工商業用戶,超過基數電量的,由電網企業對輸配電價給予超過基數電量同比例的相應優惠。對大健康、信息、物流、旅游文化等服務業龍頭企業,優先支持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落實售電側改革方案,多途徑培育面向8大重點產業的售電側市場主體,協調省級政策性配售電公司為8大重點產業提供售電服務,支持和組建售電公司以規?;?、專業化服務幫助小企業、園區分散企業參與電力交易。簡化企業用戶電力增容、減容、暫停、變更等辦理手續,縮短辦理時限。(省物價局、能源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國家能源局云南監管辦、云南電網公司配合)

        (十六)降低企業稅費負擔

        全面落實國家“營改增”政策,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落實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西部大開發、企業兼并重組等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依法依規享受稅收“減、免、緩”政策。全面落實國家和我省關于取消或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各項政策措施,按照國家部署擴大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范圍。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全面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查處和清理各種與行政職能掛鉤且無法定依據的中介服務收費。加強涉企收費監督管理,暢通企業舉報渠道,完善查處機制,制止亂攤派、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違規收費項目。按照國家要求取消減免一批政府性基金,擴大小微企業免征范圍,落實好已明確的減免政府性基金等政策。(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地稅局、物價局,省國稅局等牽頭;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十七)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出臺降低鐵路、公路貨物運輸成本的政策措施。對符合中國鐵路總公司議價政策規定的運輸產品,通過議價方式給予鐵路運價下浮優惠。開展公路收費清理檢查,取消到期或其他不符合規定的公路收費。落實好對從事跨境物流業務的三類以上運輸車輛通行費收費的優惠政策。探索高速公路分時段差異化收費政策和標準貨運車型計重收費的ETC應用。規范公路收費管理和監督執法,規范車輛超限處罰標準,減少各類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堅決杜絕亂罰款、“以罰代管”等行為。規范機場、鐵路、港口碼頭等場所的收費行為,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收費公示、明碼標價等制度,禁止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只收費不服務以及在公示的收費標準以外加收其他費用等行為。(省工業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公安廳,昆明鐵路局等配合)

        (十八)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降低“五險一金”繳費比例。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超過9個月的統籌區,生育保險費率降低至0.5%以下;省本級生育保險費率下調至0.2%。全省工傷保險行業類別從原來的三類劃分為八類,平均費率由0.93%降為0.75%;從2016年5月1日起2年內,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的2%階段性降低至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可階段性降低至19%;有條件的州、市,可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引導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在5%—12%之間自行確定合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5%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繼續執行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對符合產業導向、在生產經營中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繼續按照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可緩繳應由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執行期為2016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牽頭;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加大財政金融支持

        (十九)利用積極財政政策扶持產業

        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吸引社會資金投入,設立云南省重點產業發展基金,分母基金和子基金兩層結構。母基金逐年整合扶持產業發展50%左右的存量資金以及全部新增投入部分,加上子基金收益的滾動使用,5年爭取整合100億元左右資金作為引導基金。下設8個重點產業發展子基金,以及服務8個重點產業的并購基金和國際產能合作基金,爭取5年達到600億—1500億元的規模。鼓勵基金與銀行合作,形成投貸聯動,有效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加大力度對口向國家爭取各類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產業發展。(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牽頭;省國資委、金融辦,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監局、云南證監局等配合)

        (二十)創新金融服務支持產業

        建立銀政企合作平臺,定期向金融機構推薦重點產業骨干企業和重大項目。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對接重點產業發展的資金需求,確保重點產業新增貸款高于上一年。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產業龍頭企業和優勢產業集群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并購貸款。加強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完善風險分擔機制。積極運用保險工具和推進保險資金運用發展重點產業,繼續推進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建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參與的產業與金融協作發展機制,支持我省企業和重點產業“走出去”發展。支持各級政府在風險可控、監管到位的前提下設立有政府參股的平臺公司,以股債結合方式支持企業發展。鼓勵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大力發展融資租賃。(省金融辦,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監局、云南證監局、云南保監局等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加強產業人才培養

        (二十一)強化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有關要求。完善重點產業人才發展狀況監測評估和人才資源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重點產業人才需求預測。聚焦8大重點產業高端人才的培養和引進,進一步完善政策保障措施。推動“云嶺”系列和其他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項目等向重點產業傾斜。著重解決高層次人才配偶安置、子女就學、醫療保險、出入境及項目申報、職稱評定等問題,完善保障政策。優先支持引進“人才+項目+團隊”“人才+基地”等新模式研發項目,著力培養一批本土高水平的產業技術領軍人才、科技型企業家和創新團隊。(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二十二)完善產業技能人才培養體系

        分產業制定緊缺人才目錄,鼓勵和支持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加強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建設一批重點產業發展急需的學科專業。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支持以校企合作等模式培養面向產業發展急需的技能應用型人才。支持采用“互聯網+”模式,推進重點產業從業人員知識更新和技能培訓,支持重點職業學院建設遠程教育設施。大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等配合)

        九、增強服務保障能力

        (二十三)優化政府服務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和監管制度改革,優化行政審批流程,重點圍繞生產經營領域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合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管理對象、管理事項的證照資質,實行聯合審批。大幅壓減各類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事項,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按照國家部署,對符合條件且不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的技術改造項目實行承諾備案管理。加快項目立項、土地、規劃、環評等審批事項辦理進度,嚴禁增加行政許可條件和程序。對看得準的新業態量身定做監管制度,看不準的技術和業態實行更具彈性和包容性的監管模式,形成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新機制。(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編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工商局等配合)

        (二十四)改善公共服務配套能力

        加強政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有針對性地為企業提供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金融、法律和風險預警等公共信息服務。通過“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提高服務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加強標準體系建設,開展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加快制定公益類推薦性標準和滿足市場、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推進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提供公共服務,政府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行政區域內產品和服務。(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五)健全產業政策體系

        本政策針對8大重點產業共性、關鍵問題而制定,對傳統優勢產業和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樣適用。根據8大重點產業的各自特點,對各重點產業發展所需的非共性政策,由各重點產業推進組自行研究制定,按照程序報批后實施。對重點產業發展具有特別重要作用的園區、企業、項目等事項,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報省重點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實施。強化統計,制定出臺重點產業統計監測制度。引進第三方評估,加強政策績效評價,做好重點產業政策動態調整。(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農業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統計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配合)

        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省政府督查室要將重點產業發展年度目標任務和政策落實情況列為年度重點督查內容,加大督查督辦力度,提高工作成效,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重點產業發展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

        責任編輯:王俊春錄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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