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9 16:35:50 云南省民族學會75528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組建云南省城際軌道投資控股公司的請示》(云發改鐵路〔2016〕136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云南省城際軌道投資控股公司組建方案》,同意組建云南省城際軌道投資控股公司。請省發展改革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抓緊做好公司組建有關工作。
二、省城際軌道投資控股公司為國有獨資公司,注冊資本50億元,從2017—2021年,由省財政每年調整籌措10億元,省人民政府授權省發展改革委作為省人民政府出資人代表;公司主要從事城際鐵路、市域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支線鐵路及部分城市軌道交通的投融資、建設、經營管理,統籌開展省人民政府下達的城際鐵路項目、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及附屬現代物流業、房地產開發、土地綜合開發、商業廣告、物業項目建設投融資業務;對批準注入的國有資產和承建項目形成的國有資產進行經營管理;開展金融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與資產管理等業務。
三、省發展改革委要督促省城際軌道投資控股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配強、配優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加強員工隊伍建設,形成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精干高效的工作機制。
四、省直有關部門要對省城際軌道投資控股公司的組建和發展給予積極支持。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