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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民族商會 官方網站

        弘揚網絡正能量 不斷增進民族團結

        2015-10-08 15:08:36 云南省民族商會40248

        2015年9月16日,中新網在圖片頻道刊發了記者任東以云南省維西傈僳族自治縣同樂村為素材圖片新聞《云南最原始的傈僳族部落 煙酒不離手》,隨后網易新聞、人民網、光明網、新華網、搜狐網、鳳凰網和云南網等10余家網站轉載了該文。由于采訪不深入,報道和圖片有失偏頗,隨著該文在微信朋友圈和qq群被廣泛轉發,云南各地群眾特別是傈僳族群眾在各大網站跟帖表示不滿,形成網絡輿情熱點。一些州市的有關部門和組織也致電我委反應相關情況,咨詢處理的意見。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視此問題,委領導及時召集相關處室研究輿情應對方案和措施,并于9月22日致函省委宣傳部等相關部門,提出輿情處置相關建議,并商省委宣傳部相關處室,共同采取輿情應對措施。9月23日,我委相關處室領導與中新社云南分社領導進行約談,判定報道性質,分析輿情狀況,研究處置意見。

        我委認為,由于記者沒有深入了解情況,把傈僳族婦女因剝青核桃而染黑的手說成是因長期握煙斗被熏成漆黑一片,以及最原始部落、煙酒不離手等描述客觀上傷害了少數民族群眾的感情,同時也造成了其他地區群眾的誤解誤讀。這樣的報道不利于民族團結和宗教和諧,該文被10余家網站轉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省民族宗教委在與中新社云南分社的約談中,分社領導認真總結了此次報道存在的問題,深刻分析了存在問題的根源,表示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妥善做好相關工作。雙方達成了中新網云南分社公開作出說明并道歉;切實進行整改,刪除和修正不實報道,進一步加強黨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規學習教育,防止類似問題發生等工作意見。目前中新社云南分社和記者、責任編輯已在中新網上作出說明和道歉,相關的報道正在刪除和修正。

        進一步深入在全社會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觀、黨的民族政策、國家民族法律法規宣傳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應該看到,在全國范圍內,因新聞媒體記者不熟悉、不了解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語言文化,在相關媒體上出現傷害民族感情,有礙民族團結的報道的情況時有發生,在我省也屢次出現,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各級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應當更加自覺地加強民族宗教基本知識,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學習,避免用獵奇的眼光對待民族宗教現象,避免片面追求眼球和點擊率的夸大不實報道。在對待涉及民族宗教不實報道方面,要嚴格區分極少數的故意、惡意而為和大量的無意、失誤而為之間的界限,對待前者要堅決予以依法打擊和處理,對待后者,在幫助其糾正錯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在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和進一步加強對民族地區、少數民族和民族文化的宣傳中,由于部分媒體從業人員的民族知識、地域文化和政策法律功底與示范區建設的要求存在差距,他們在創作和報道中難免會出現這樣和那樣一些偏差和誤解,他們無意的錯誤和失誤同樣需要得到理解和寬容。如果一味得理不饒人,民族文化宣傳則會陷入大家都“不敢寫”、“不愿寫”的尷尬境地。我們倡導,積極搭建有關平臺,加強民族地區、民族社團、專家學者、民族工作部門與新聞媒體之間的溝通和交流,營造尊重和弘揚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社會氛圍,弘揚媒體正能量,不斷鞏固和發展我省民族團結進步,宗教有序和諧的良好局面。

        責任編輯:王俊春錄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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