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5 11:26:02 云南省民族學會3148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公告
2016 年 第 17 號
水利部關于宣布廢止和失效一批水利部文件的公告
按照國務院的相關要求,水利部對改革開放以來以水利部和水利部辦公廳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
經清理,水利部決定對不利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以及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等情形的455件水利部文件宣布廢止和失效。凡宣布廢止和失效的水利部文件,自本公告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附件:1.水利部宣布廢止的文件目錄
2.水利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錄
水 利 部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