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15:23:13 云南省民族學會22744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16〕12號)要求,我部對1978年以來以部、部辦公廳和有關司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結果經2016年5月25日第10次部務會審議通過,決定對539件不利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以及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政策性文件予以廢止。凡廢止的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交通運輸部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