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外國專家局關于報送2016年度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
2015-11-19云南省民族學會55123
關于報送2016年度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
各州(市)外國專家局,滇中產業聚集區(新區)黨群工作局,各委、辦、廳、局、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人事(外事)處:
為使出國(境)培訓工作更好地服務于國家和地方重大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需求,滿足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創新驅動發展以及實施“一帶一路”戰略等對人才培養和儲備的需要,進一步增強出國(境)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國家外國專家局下發了《關于申報2016年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外專辦發〔2015〕333號),現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研讀,根據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需求,結合出國(境)培訓工作實際,按照通知精神和以下要求組織申報2016年度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
一、申報方式
2016年度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統一通過國家外國專家局網站(www.safea.gov.cn)-在線服務-“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管理系統”網上申報。
注:各項目單位需先填寫《申報項目開戶信息表》,將蓋章的表格掃描件及表格電子版于10月16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至ruilu33221@126.com。我局統一開戶后通過郵箱將用戶名及登錄密碼返回各單位。申報單位登錄系統按照要求填寫《出國(境)培訓項目申請表》,向我局提交初審,初審通過后在系統中生成并打印紙質《出國(境)培訓項目申請表》,按照表格要求簽字蓋章報送。
項目申請單位應結合實際需求,根據“培訓主題與組團單位主要業務相符、與擬前往國家(地區)優勢領域相符、與境外培訓機構培訓特長相符”的原則確定培訓主題,選擇境外培訓機構,并提前與境外培訓機構聯系,初步商定培訓方案、預算,以便安排預留出國(境)培訓經費。國家外國專家局認定的境外培訓合作機構名單及聯系方式可通過國家外國專家局網站(www.safea.gov.cn)“辦事指南”-“培訓類”查詢。
二、申報材料
(一)擬申報項目列入國家、省、州(市)重點建設項目的文件依據,復印件1份。
(二)申報90天及以上中長期出國(境)培訓項目的,附擬派出人員BFT高級合格證書或相當外語水平證書復印件1份(如尚不具備外語水平要求的項目,申報單位可列入本單位項目儲備庫儲備,不在本年度申報)。
(三)2014年、2015年本單位出國(境)培訓成果、出國(境)培訓總結(含相關圖片)的電子文檔。
項目評審將優先支持近年來出國(境)培訓成果突出的部門和地區。
(四)初審通過后在系統中生成的《出國(境)培訓項目申請表》1份。按照要求簽字蓋章。
(五)《2016年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申請匯總表》1份及其電子文檔。按項目的輕重緩急排序。
州(市)項目申報材料由各州(市)外國專家局匯總并填報《匯總表》,商當地外辦同意后,州(市)外國專家局、外辦分別在《匯總表》上加蓋公章。
省直單位項目申報材料報由各主管部門匯總并填報《匯總表》,主管部門在《匯總表》上加蓋公章。
三、報送時間
2016年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網上申報提交省外國專家局初審及紙質材料的報送截止日期為2015年11月6日。未按申報要求申報或逾期申報的項目計劃將不予受理。省外國專家局將匯總全省申報項目,并會同省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召開評審會,通過評審的項目方可上報國家外國專家局。
聯系人:
魯 睿,電話:0871-63661097,傳真:0871-63630505。
李季春,電話:0871-63630505,傳真:0871-63630505。
楊竹新,電話:0871-63630507,傳真:0871-63630507。
附件:1.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申報2016年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外專辦發〔2015〕333號)
云南省外國專家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