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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進一步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6-279751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進一步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省進一步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住經濟大盤、助企紓困的安排部署,積極應對外部環境復雜性不確定性加劇、國內疫情多發等因素影響,確保政策落地見效,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推動中小微企業保存量、擴增量、提質量,實現平穩健康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確保政策落地

        深入實施市場主體倍增培育計劃,大力開展把政策宣傳解讀、政策服務、政策兌現送進門“三進市場主體”活動。聚焦惠企政策落地見效,圍繞“政策明”、“能落地”、“快兌現”,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靠前發力、主動發力、精準發力,組織實施“十大專項行動”。

        (一)財政惠企專項行動。優化財政有關領域專項資金支出結構,積極向中小微企業傾斜,納入省級擴圍直達資金管理,實現財政惠企資金直達快享。在2022年初預算安排5億元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基礎上,再統籌財力增加安排5億元,聚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扶優扶強,促進大中小型企業融通發展。引導各州、市安排資金支持當地特色中小微企業發展,對困難中小微企業房租、水電氣費給予補助。安排旅游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約20億元,落實旅游高質量發展、文旅行業紓困幫扶、旅游業恢復發展等獎補政策,助力文化旅游行業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對重點農業企業2022年新增貸款,按照不高于5%的利率給予50%貼息;圍繞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和冷鏈物流等農業重點環節,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投資獎補。優化財政資金支出結構,加大商貿服務業中小微企業紓困幫扶,提高紓困幫扶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省財政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減稅降費專項行動。編制《云南省中小微企業減稅降費政策指引》,開通服務中小微企業享受減稅降費政策“綠色通道”,落實好退稅減稅降費系列政策,廣泛開展稅收政策宣傳,利用大數據篩選確定符合政策適用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納稅人、繳費人,有針對性地推送優惠政策,引導中小微企業對稅收優惠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省財政統籌有關財力50億元進一步加大對州、市、縣、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支持留抵退稅政策落實和基層“三?!北U?。持續清理涉企收費,深入推進轉供電、供水供氣等環節價格監管工作。(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融資便利專項行動。省財政加大融資擔保補貼力度,引導省信用融資擔保公司、省農業融資擔保公司從2022年6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支農貸款擔保實行“零費率”;對其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實施支小支農貸款擔保降費給予50%的財政補貼。深入推進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推動金融機構持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加大首貸、續貸、信用貸投放。依托金融科技提高獲客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降低抵押擔保要求,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融資對接和咨詢輔導服務,健全重點企業名單制管理,提高融資便捷度、可及性、精準性。加快推進云南省地方征信平臺建設,促進政府部門和公用事業單位涉企信息向金融機構、征信機構等開放共享,豐富征信產品和服務供給。完善融資擔保等配套政策,撬動更多金融資源加大投入。廣泛宣傳金融助企紓困惠民政策,提高政策知曉度。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考核力度,多措并舉推動中小微企業融資持續實現增量、擴面、降價,對企業能貸盡貸、能緩盡緩、能降盡降,確保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部門配合)

        (四)穩崗就業專項行動。落實社會保險“降”(延續失業保險降費)、“緩”(緩繳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險費)、“返”(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比例從60%提高到90%)、“擴”(招用應屆畢業生給予擴崗補貼)、“補”(對受疫情影響的給予留工培訓補助)系列穩崗紓困政策。深入推進云南社保服務“康乃馨”行動和人社政策法規宣傳“五進”活動,做好“一對一”精準服務。按照規定對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給予社保補貼和就業見習補貼。抓實企業員工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助力穩崗位保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部門配合)

        (五)保通保暢專項行動。配備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力量,嚴防通行管控層層加碼、“一刀切”問題回潮,實行貨車司機“即采即走即追”+“人員封閉管理”模式,用足用好全國統一互認通行證制度,建好備好物流中轉場地。全面落實交通運輸業紓困扶持措施、稅費減免政策、金融供給政策。對符合“綠通”政策不超過4.2米的集裝箱車、冷藏車等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確保交通設施應開盡開,交通網絡有序暢通,努力實現民生托底、貨運暢通、產業循環。(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六)清欠活企專項行動。加大對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整治力度,集中化解存量拖欠,嚴防新增拖欠。全面排查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無分歧欠款發現一起清償一起,確有困難的2022年6月底前明確還款計劃,拖欠金額200萬元以下的必須在2022年底前全部清償,確保按照國家要求完成全年工作目標。健全完善通報、督查、約談制度,強化追責問責,加大對違規拖欠單位、法人的處罰力度,力爭清償率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減負辦各成員單位、省外辦等部門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七)創新創業專項行動。開展省級創新創業平臺全覆蓋行動,加強創新創業平臺間溝通協作、經驗交流,建優建強創新創業平臺。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雙創孵化載體建設,建立雙創孵化載體考核獎勵和退出機制,鼓勵和支持雙創孵化載體培育孵化中小微科技型企業。開展創新創業之星、青年創業省長獎、云嶺工匠等選拔活動,選樹創新創業典型,推廣創新創業經驗,增強典型示范作用。持續統籌全省創新創業資源,采用聯合辦賽、聯合辦會模式,推動資源共享,加強資源集聚,形成推動創新創業強大合力。(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退役軍人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等部門配合)

        (八)企業培優專項行動。貫徹落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聚焦財稅支持、融資支持、協同創新、數字化轉型、市場開拓、精準幫扶等,有效配置各類培育要素,分層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群體。2022年,培育省級專精特新“成長”企業1000戶、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300戶,力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達到60戶以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復工復產專項行動。針對不同區域情況完善差異化疫情防控策略,落實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分區分級精準防控辦法,制定不同區域疫情防控和經濟活動措施。建立重點企業派駐聯絡員制度,各地要向重點中小微企業派駐聯絡員,對企業復工復產中遇到的用工、資金不足、原輔料供應、產品運輸等問題,給予優先盡快解決,加快重點企業早復工、早復產,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排查到位、現場防控到位、物資保障到位、安全生產到位的能復盡復,到2022年底前,排除其他因素,確保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率達到95%以上,爭取中小微企業虧損面控制在12%以內。加快重點項目行政審批審查進度,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千方百計加快建設進度,促進重點項目早建成、早見效。(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部門配合)

        (十)融通發展專項行動。推動組建一批創新聯合體,在技術研發、標準制定、專利布局、綠色發展等方面打造大中小微企業創新鏈。推動大企業幫助配套中小微企業改進提升工藝流程、質量管理、產品可靠性等水平,鞏固大中小微企業產業鏈。引導平臺企業完善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利益共享機制,典型示范一批“小快輕準”低成本的產業鏈供應鏈協同解決方案和場景,引導各類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的組合式聯動投資。發揮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作用,拓寬抵質押物范圍,探索供應鏈金融新模式,便利小微企業融資。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領軍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合作,促進技術創新成果轉移轉化。探索建立企業科技特派員機制和校企、院企科研人員“雙聘”機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流動到科技型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服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工商聯、云南銀保監局等部門配合)

        二、加力政策舉措

        (一)加力房租減免。2022年對省內承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其中,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6個月租金。鼓勵各州、市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合理分擔減免房租。(省國資委牽頭;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力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國家和授權省級出臺的各類稅收優惠政策,梳理公布涉企財稅優惠政策清單。加大存量和增量全額留抵退稅力度,全面落實國家在更多行業實施存量和增量全額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在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納稅人自愿申請基礎上,確保在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力融資服務。加大財政金融協同力度,制定出臺財稅金融協同支持實體經濟和產業強省若干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政銀企?!便暯訖C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對重點紓困企業及其融資需求實施清單制管理,指導金融機構精準加大支持。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使用,按照政策規定,對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資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激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對受疫情影響暫時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鼓勵金融機構繼續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辦理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力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支持。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貨物服務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購工程要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采購包,積極擴大大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和大型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在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原則和統一質量標準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力困難行業幫扶。2022年將餐飲企業、零售企業員工納入免費核酸檢測人群,按照重點人員核酸檢測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省財政統籌安排資金,對各州、市按照標準支持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開展定期核酸檢測發生費用給予補助。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對受疫情嚴重沖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社保緩交政策,養老保險費緩交期限階段性延長至2022年底。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零售企業,可緩繳失業保險費,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不收滯納金。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比例提高到100%,開展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降低有關餐飲企業經營成本。(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上下聯動、橫向協同、跨系統融通、政企貫通的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工作機制,統籌力量、整合資源、合力紓困。充分發揮省促進民營經濟暨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健全日常調度機制、通報機制和政策落實機制,每月至少調度3次,統籌協調、組織推動、督促指導“十大專項行動”開展。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出臺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笆髮m椥袆印睜款^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主動作為,在本方案正式印發7個工作日內出臺細化實施方案;省直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動“十大專項行動”取得實效,促進全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行“三辦一銷號”制度。各地各部門要主動發現問題、主動研究問題、主動解決問題,建立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交辦、承辦、督辦和銷號制度,對企業提出的困難有政策支撐的,要能用盡用、能享盡享、限期解決;對沒有政策支撐的,要在法治軌道上以改革創新的舉措研究政策、集成政策、創新政策,全力為企業紓困解難。(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健全統計監測和效果評估制度。規范中小微企業發展統計監測指標,按月統計監測中小微企業發展情況,加強數據分析,強化監測預警,定期通報中小微企業行業類別、地區分布、發展現狀等情況。做好政策實施效果第三方評估和中小微企業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工作評議,評估和評議結果向社會公布。適時組織開展督查,對政策落實不力、執行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約談問責,對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成效顯著的部門和單位予以通報表揚。(省政府督查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省工商聯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領導干部掛鉤聯系民營(中?。┢髽I制度。省、州市、縣三級四班子領導成員要加強對企業的調研指導頻次,暢通政企溝通聯系渠道,指導企業提升內生發展動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錄入:楊璇 編輯:楊璇
        update time:2022-08-29 17: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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