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18年教育工作先進縣的通報
2019-04-02云南省民族學會19938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根據《云南省教育督導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8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關于印發云南省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18〕4號)要求,2018年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對安寧等24個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了督導評估,其中,安寧市、江川區、文山市、永平縣、芒市人民政府認真履行教育職責,教育事業發展成績突出,達到云南省教育工作先進縣認定標準,省人民政府給予通報表揚。
希望受表揚的縣、市、區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在全省率先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各地要以受表揚的縣、市、區為榜樣,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切實履行政府教育職責,優先發展教育,不斷加大投入,持續推進各級各類教育健康協調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3月28日
update time:2019-04-02 09: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