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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2018年落實“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2018-07-09云南省民族學會28049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2018年落實“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1日


        云南省2018年落實“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6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貫徹落實“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發〔2017〕59號)要求,切實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市場行為,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破除投資興辦企業的體制機制障礙,大力推進營商便利化,進一步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潛力,從源頭上為經濟發展注入新活力。

        (一)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面實施并不斷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實現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破除民間投資進入電力、電信、交通、油氣、市政公用、養老、醫療、教育等領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取消對民間資本進入單獨設置的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保障民間資本的合法權益。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逐步減少禁止、限制外資進入的領域,培育和擴大國際合作新優勢。探索推進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趨勢的行政許可和商事登記制度措施。(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衛生計生委、工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等省“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積極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在更大范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在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邊境經濟合作區、開發開放試驗區、綜合保稅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區、旅游度假區、跨境經濟合作區全面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重點是“照后減證”,各類證能減盡減、能合則合。加快推進滇中新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先行試點一批重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措施,做到成熟一批推廣一批,為全省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積累可復制、可借鑒經驗。在試點基礎上,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全省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推進“放管服”改革10條措施,穩步推進“證照同辦”改革。(省編辦、工商局、法制辦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多證合一”改革。認真落實全國統一的“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目錄,深化我省“多證合一”改革,做好國家層面統一整合事項與我省個性化整合事項的銜接,確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執行全國統一的“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目錄。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對于“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類證照,按照“多證合一”的原則和標準整合到營業執照上。探索快遞等行業工商登記“一照多址”改革。在全省推行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和工商登記“單一窗口、單一表格”受理。(省工商局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實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優化企業登記程序,擴大企業名稱自主申報范圍,推廣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應用,精簡文書表格、提升便利化水平。將公章刻制備案納入“多證合一”,提高公章制作效率。優化新辦企業申領發票程序,壓縮申領發票時間。完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流程,提高參保登記服務效率。壓實各地、有關部門責任,加快推進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各項任務指標落實。(省工商局、公安廳,省稅務局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市場主體準入與退出便利化。全面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做到申請、受理、審核、發照、公示全流程網上辦理。積極推進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部門跨領域應用。全面落實實名登記制度,實施企業登記注冊身份管理,有效防范虛假注冊。對于提供虛假住所等失聯企業、冒用他人身份證虛假注冊等違法失信企業,探索建立強制出清制度。提高部門間共享信息數據質量和傳輸時效,完善企業簡易注銷制度。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或達不到節能環保、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食品藥品、工程質量等強制性標準的市場主體依法予以查處,依法責令停業、關閉或予以取締、吊銷相關證照。(省工商局牽頭;省公安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稅務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繼續完善落實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惠及更多的小微企業。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功能,發揮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的主要數據平臺和服務平臺功能。發揮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作用,匯聚整合信用數據,緩解銀行與小微企業信息不對稱問題,促進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多渠道解決融資問題,促進小微企業進得來、活得好。推動建立跨部門政策信息互聯網發布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便捷、無償服務。(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工商局牽頭;省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質監局、知識產權局,省稅務局、昆明海關、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監局、云南證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企業信用監管機制,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諾、信息公示、信用約束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強化企業責任意識,增強自我約束機制,發揮信用在經濟運行中的基礎性作用。

        (七)完善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企業年報工作機制,提高年報數據質量。成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工作組,形成信息共享機制,推動建立企業財務報表單一來源制度。加強企業即時信息公示監督,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加大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力度,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和“信用中國(云南)”網站,實現案件信息依法全面公示并全部歸集到企業名下。(省工商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企業信息歸集機制。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共享機制,動態更新《云南省政府部門涉企信息歸集資源目錄》。提高涉企信息歸集的政府部門總體覆蓋率,推動信息共享共用,打破信息“孤島”。充分發揮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企業自律、聯合懲戒、社會共治平臺作用,進一步優化、提升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中國(云南)”網站服務。(省工商局、發展改革委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健全信用約束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和規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財金規〔2017〕1798號),進一步完善守法誠信褒獎和違法失信懲戒聯動機制。加強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推動聯合懲戒備忘錄各項措施落地,加強對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旅游、基礎教育、房產開發及中介、內貿流通等領域失信企業懲戒力度。依法對失信企業在行政審批、資質認定、銀行貸款、上市融資、政府招投標、政府榮譽評定等方面予以限制。加強與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媒體、互聯網平臺等協作,進一步推進多元共治。(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牽頭;省教育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稅務局、云南銀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跨部門聯合檢查。完善各項制度機制,合理確定抽查頻次,提升監管規范化、標準化水平。加強部門聯動,逐步推進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加大力度推動跨部門聯合檢查。加強雙隨機抽查檢查結果公示與信息共享,推動抽查檢查結果跨部門互認和應用。(省編辦、工商局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大數據監管。建立大數據共享平臺,強化大數據運用,按照國家有關部委部署,探索研究建立營商環境評價機制,加強市場環境形勢分析評價。有序開放數據,發展大數據信用服務市場。進一步推進信息化系統整合、優化、完善和應用,運用大數據加強市場環境分析。(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網信辦、工商局、統計局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重點領域市場監管,解決市場競爭中的突出問題

        把握經濟發展新趨勢新特點,強化對一些影響范圍廣、涉及群眾利益的重點領域市場監管,依法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十二)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嚴肅查處達成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依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依法做好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加強對供水、供電、供氣、煙草、基礎教育等行業的監管,依法嚴厲打擊濫收費用、強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加大對自然壟斷行業或壟斷環節的監管。促進醫療、養老、教育等民生領域公平競爭、健康發展。加強對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壟斷、價格欺詐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混淆仿冒侵權、商業賄賂、侵犯商業秘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省發展改革委、工商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教育廳、民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衛生計生委,云南銀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把打擊矛頭對準直接坑害群眾利益、危害生產生活安全、妨礙企業創新發展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建立聯合打假工作機制,開展跨領域、跨區域聯合打假專項行動。加大對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日常消費品的打假力度,加強對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執法。嚴厲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加大對學校體育設施器材、幼兒園玩教具、出版物等重點產品的整治。加強對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新業態創新成果知識產權的保護。扎實開展打擊侵權假冒涉稅案件,加強稅收監管。以出口“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特別是南亞東南亞為重點方向的機電產品、手機類電子產品、醫療器械、藥品等貨物為重點,加強對侵權假冒行為的源頭打擊和綜合治理,加大寄遞渠道違規收寄侵權假冒物品行為查處力度。繼續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執法維權專項行動。持續高壓嚴打假冒偽劣犯罪,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和打擊偽劣商品犯罪等專項行動,著力深挖犯罪鏈條、摧毀犯罪網絡,有效實施精準打擊和全鏈條打擊。嚴格燃油監管,加強車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質量監管,嚴肅查處生產、銷售假劣車用油品行為,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對非標油、勾兌油、走私油進行綜合治理,加大道路運輸環節抽檢力度。(省商務廳、工商局、公安廳、質監局,昆明海關牽頭;省教育廳、環境保護廳、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省稅務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網絡市場監管。深入開展2018網監專項行動,加強對網絡售假、侵犯知識產權、刷單炒信、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的治理,凈化網絡市場環境。強化網絡交易平臺責任,探索建立重點平臺企業聯系指導制度,完善對網店的監管。發揮好云南省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作用,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組織開展打擊治理網絡“黑產”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整治黑客攻擊破壞、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以及為黑客在支付、交易和技術方面提供支持的違法犯罪活動。深入推進新科技新應用基礎管理。全面加強IDC(互聯網數據中心)、云平臺、APP(應用程序)分發平臺的安全監管,落實互聯網接入企業責任,及時處置違法違規網站。針對網絡域名服務、內容分發服務、網絡直播、即時通訊、網絡支付等重點領域,制定出臺網絡應用服務、網絡平臺安全監管措施辦法。(省工商局、公安廳、商務廳、網信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昆明海關、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打擊傳銷、規范直銷。加強對網絡傳銷的查處,遏制新形勢下假借微商、電商、消費投資、網絡招聘、介紹工作等名義開展的新型傳銷蔓延勢頭。扎實推進無傳銷社區和無傳銷網絡平臺創建工作。加強直銷企業監管。堅持聚焦風險防控、依法打擊犯罪、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群眾權益的工作主線,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網絡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為。創新宣傳方式方法,拓展宣傳渠道,通過網上與網下相結合、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相結合,圍繞重要節點、典型案件開展集中宣傳,提高群眾防范意識,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省工商局、公安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云南銀監局、云南保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強化廣告監管。發揮省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廣告協同監管。強化廣告導向監管,快速處置涉及敏感及導向問題的廣告。開展互聯網廣告專項整治,加大整治醫療、藥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金融投資、教育培訓等事關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虛假宣傳和違法廣告,從嚴查處違規網絡視頻、電影貼片廣告和電視購物等行為。開展金融廣告治理工作,打擊違規發布金融廣告行為。(省工商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教育廳、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金融辦、網信辦,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監局、云南證監局、云南保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質量監管,提升供給質量

        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持續推進國家計量體系、標準體系、追溯體系和認證認可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強化產品質量和服務監管,推動質量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推動產品和服務質量向國際高端水平邁進。

        (十七)強化產品質量和服務監管。繼續減少生產許可證,全面簡化辦證程序。依法嚴厲查處質量低劣、違反強制性標準、存在質量和安全風險的產品,切實保障質量安全。加快改革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加大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商品質量抽檢力度,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強化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監控,建立健全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立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省質監局、工商局牽頭;省交通運輸廳、商務廳、農業廳、林業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持續推進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持續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按照《服務業誠信計量監督管理制度建設指南》要求,促進誠信計量常態化。協同有序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整合精簡強制性標準,加強共享經濟等新產業新業態標準研究。推進質量認證制度改革,抓好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改革。加強對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開展管理體系認證和食品農產品認證專項監督檢查,加強檢驗檢測行業監督管理。(省質監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旅游發展委、食品藥品監管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完善特種設備法規標準體系,健全安全監管制度。根據不同設備、不同環節的安全風險和公共性程度,推進生產環節行政許可改革。推進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方式改革。積極推進鍋爐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建設。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基層安全監管人員培訓。(省質監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安全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消費維權,更好服務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消費者至上的理念,加大消費維權工作力度,推進消費環境綜合治理,更好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基礎性作用。

        (二十)加強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監管。全面落實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四個最嚴”要求,重點整治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銷售中的各類違法行為。制定更加嚴格的質量標準,加強食品藥品等廣告和價格監管,嚴守安全底線。健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消費維權機制,加強消費維權制度建設,簡化消費爭議處理程序,推動完善食品藥品消費公益訴訟機制,充分發揮消費者組織作用。加強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和消毒產品市場監管。(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農業廳、商務廳、衛生計生委、工商局、質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強日常商品和服務監管。強化服裝、日用百貨、家用電器、兒童用品等質量監管,加大商品質量抽檢力度和公示力度。強化重點商品特別是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的規范監管,重點查處無生產廠名、無生產廠址、無生產日期“三無”產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規范家用電器、汽車銷售及售后服務市場,清理整頓虛假售后服務網點。規范跨境電子商務行為,提高跨境消費糾紛處理滿意率。加強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廣播電視、通信、交通運輸、醫療等公用事業領域消費監管,提高服務質量。規范房地產開發、銷售、租賃、中介行為,加強房地產廣告監管,打擊房地產領域虛假信息、價格欺詐、哄抬房價和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等行為,保護購房者和承租者的權益。規范房地產中介服務,推行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實名登記制度,依法查處違規收費行為。加強家裝建材質量監管,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家裝建材行為。規范小區物業服務,保障業主合法權益。(省工商局、商務廳、質監局、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加強重點人群消費維權。加大對老年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閑旅游等領域虛假宣傳、消費欺詐、價格欺詐等行為的整治力度,清除消費陷阱。提高老年用品設計、制造標準,確保老年用品的安全性、便捷性和適用性。規范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務等設施管理。加強對嬰幼兒用品的監管,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加大對嬰幼兒奶粉、食品、服裝、玩具等的抽查檢驗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確保嬰幼兒消費安全。加強教育培訓機構與幼兒園監管。加強學校體育設施器材、幼兒園玩教具、文化用品的質量安全監管,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保障。(省工商局、質監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文化廳、旅游發展委、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加強新消費領域監管和維權。規范電商、微商等新消費領域,強化電商平臺、電視購物頻道、社交平臺、搜索引擎等的主體責任。創新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網絡預約出租車、基于互聯網的無車承運、小微型客車分時租賃等交通運輸新業態監管,建立鼓勵發展和有效規范相結合的監管機制。規范預付卡消費,強化對預付卡企業資金管理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預付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依法打擊霸王條款、處置合同履約糾紛。加強對文化娛樂、教育培訓、健康養老、體育健身、游戲行業等新興服務消費的監管,完善服務質量標準。做好新業態價格監管,完善相關價格行為指南,規范相關領域價格行為。加強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消費領域監管,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做好防范化解互聯網金融領域風險工作,加強金融領域廣告行為管理,加強銀行銷售專區錄音錄像常態化監管,完善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工作。以提升旅游服務質量為中心,重拳打擊“不合理低價游”、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強迫購物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在線旅行平臺虛假宣傳、超范圍經營監管。完善民辦教育領域監督管理。(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文化廳、旅游發展委、工商局、質監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金融辦,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監局、云南證監局、云南保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加強消費維權制度機制建設。充分發揮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作用,推動放心消費創建工作“部門全聯動、州市全覆蓋”。優化提升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價格投訴等重點領域消費投訴舉報平臺功能,積極推動跨區域、跨境消費糾紛在線解決。完善消費領域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度提高消費者權益損害賠償力度。積極推進銀行業金融消費者投訴分類標準制定和實施工作。做好金融消費糾紛投訴處理工作,進一步推進金融消費糾紛非訴解決機制建設,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做好保險消費投訴工作,健全保險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行為。充分發揮律師訴訟代理等方面的優勢和作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支持消協組織開展比較試驗、監督調查、消費教育、企業約談、公益訴訟等,服務消費提質升級。(省工商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司法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法制辦,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監局、云南證監局、云南保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農村市場監管,服務鄉村振興戰略

        圍繞鄉村振興戰略,把加強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農村日常消費品質量和安全監管作為重要任務,提高城鄉消費維權服務均等化水平。

        (二十五)強化農資市場監管。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專項工作,深入開展“紅盾護農”專項執法,以種子、農藥、肥料、農膜、農機、獸藥、飼料等為重點,查處農村農資市場、互聯網領域和果、菜、茶、中草藥特色基地假冒偽劣農資違法違規行為。完善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強化檢打聯動和大案要案查處。開展農藥、獸藥追溯體系建設,提高農資監管信息化水平。發布農資失信黑名單,加強農資信用體系建設。(省農業廳牽頭;省商務廳、林業廳、工商局、質監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加強農村消費市場監管。開展農村日常消費品質量安全綜合整治,以城鄉結合部、偏遠鄉鎮等區域為重點,加強對批發市場、農產品產地市場、農業生產資料市場、農村集市專項治理。針對假冒偽劣和侵權易發多發的商品,從生產源頭、流通渠道和消費終端進行全方位整治,維護農村市場秩序。進一步暢通農村地區消費維權渠道,為農民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省工商局牽頭;省公安廳、農業廳、商務廳、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推進商標品牌富農工作。緊緊圍繞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強化涉農商標品牌的培育與保護。鼓勵符合條件的特色農產品申請注冊地理標志商標,支持運用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優勢,帶動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推進精準扶貧。建立健全打擊地理標志商標侵權假冒工作機制,引導注冊人和使用人建立自我防范機制,推動建立地理標志保護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省工商局、農業廳、質監局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競爭政策實施,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

        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作用,把競爭政策貫穿到經濟發展全過程,打破行政性壟斷,消除市場壟斷,促進優勝劣汰和公平競爭,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

        (二十八)進一步清除統一大市場障礙。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清除針對特定行業的不合理補貼政策,打破制約商品要素流動和服務供給的地區分割、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保證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強化市場規則和市場監管執法的統一性,建立統一協調的執法體制、執法規則和執法程序,提高市場監管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商局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強化競爭政策實施。把競爭政策貫穿到經濟發展全過程,作為制定經濟政策的重要基礎、制定改革政策的重要導向、完善法規制度的重要指引、社會文化的重要倡導。建立產業政策與競爭政策的協調機制,推動產業政策從選擇性向功能性轉型。強化競爭政策宣傳,加強競爭執法案例的分析解讀,積極倡導競爭文化。(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工商局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認真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指導各地、有關部門做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加強對新興業態競爭的關注。對各地、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清理情況組織第三方評估,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效應分析,對政策制定機關開展的公平競爭審查成效進行跟蹤評估,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公平競爭后評估制度,對已經出臺的政策措施進行公平競爭評估,對不合理的政策進行相應調整完善。(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商局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完善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提升監管執法效能

        按照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市場監管體制,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強化綜合執法、協同監管和工作聯動,不斷推動市場監管改革創新。

        (三十一)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在更大范圍全面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改革,構建協調配合、運轉高效的市場監管體制機制,推動形成大市場、大監管、大服務的市場監管新格局。(省編辦、法制辦牽頭;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切實落實協同監管責任。加強工作聯動,完善部門間、區域間、層級間執法聯動機制,推動跨行業、跨區域執法協作,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開展聯合調研、聯合檢查、聯合約談等行動,發揮監管合力。建立重大政策通報機制,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共享機制。(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加強市場監管法治建設。加快市場監管制度建設,加快推動市場監管重點領域地方性立法修法進程。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主動公開執法信息,嚴格實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通過文字音像等方式對執法行為進行記錄并歸檔以實現全過程記錄、可回溯管理。積極開展市場監管法治宣傳。(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錄入:王俊春 編輯:王俊春
        update time:2018-07-09 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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