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旅游統計工作的通知
2016-08-26云南省民族學會87691
為加快我省旅游文化產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助推旅游強省建設,充分發揮旅游統計對全省旅游產業發展的服務、評價、監督和指導作用,進一步提高旅游統計工作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旅游統計工作
旅游統計工作反映旅游產業發展成效,是把握旅游產業發展趨勢的重要渠道,是考核旅游工作績效的重要標準,更是各級政府進行旅游宏觀調控的重要依據。當前,旅游產業與其他產業相互融合、相互作用進一步加深,其外延不斷拓展、內涵不斷豐富,呈現出綜合性強、帶動性大、關聯性高的顯著特點?,F階段,我省旅游產業正處于從規模擴張型增長向質量效益型發展轉變,從觀光型旅游為主向觀光與休閑度假并舉的復合型旅游轉變的新階段。高效完成省委、省政府關于旅游文化重點產業發展、旅游強省建設、旅游產業轉型升級三年行動計劃等目標任務,特別需要各級各部門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旅游產業發展新階段認識上來,高度重視、積極支持旅游統計工作,充分發揮基礎性作用和導向作用,客觀反映旅游產業發展現狀,精準分析、科學預測旅游發展趨勢,為各級政府決策提供科學、準確、詳實的數據支撐。
二、加強旅游統計工作組織領導
(一)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統籌協調,及時幫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旅游統計工作順利開展創造條件;加大經費支持力度,在各地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中專列旅游統計經費,改善基礎工作條件,改進統計調查手段,提高工作效率;要確保人員配備到位,按時按質完成各項旅游統計工作任務。
(二)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完成國家和省旅游統計調查任務;負責制定全省旅游統計調查制度及方案,對全省旅游統計工作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嚴格執行《云南省旅游產業統計調查制度》,切實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及所屬機構旅游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積極支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開展各項旅游統計調查工作;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職或兼職統計工作人員,并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三、推進旅游統計基礎建設
(一)要加強旅游統計隊伍建設,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綜合素質;注重培養、引進高素質人才,提升專業素質和創新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加強統計從業人員資格認定,促進旅游統計工作良性發展。
(二)要提高旅游統計信息化水平,進一步優化完善開展工作所必須的計算機軟硬件等設備配置,逐步提高旅游統計信息采集、處理、傳輸、應用和管理水平。
四、提升旅游統計工作水平
(一)要注重提高旅游統計分析能力和水平,認真做好統計分析工作,開發運用旅游統計信息資源,充分發揮統計信息的綜合效益。各級政府要牽頭協調旅游和統計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溝通銜接,充分運用旅游大數據進行研究和深度分析,建立健全旅游經濟運行分析的長效機制。各州、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按季度、年度和假日黃金周期間,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旅游統計分析資料,關注旅游產業發展過程中的熱點、重點問題,加強研究,提高統計分析的針對性、精準性和預見性。
(二)要強化旅游統計監測,堅持“用數據說話、為發展服務”,及時反映旅游產業運行態勢。各級政府要對旅游行業發展情況進行統計監測,建立國內旅游者、海外旅游者、旅游總收入等旅游主要經濟指標監測體系,對旅游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分析。
(三)各級政府要建立國內旅游者、海外旅游者、旅游總收入、旅游投資、旅游脫貧攻堅等指標為主的評價體系,全面準確反映我省旅游產業結構調整、旅游產業轉型升級和專項重點工作推進等情況。
五、依法開展旅游統計工作
(一)要加強旅游統計法律法規、有關制度和規定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統計調查對象、從業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依法統計意識。
(二)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省統計行政主管部門對旅游統計工作開展經常性檢查,實行常態化管理。各級、有關部門要堅決打擊旅游統計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弄虛作假、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統計資料、拒報統計資料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對典型違法案件,予以通報和公開曝光,切實維護旅游統計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監察、法制等部門要積極配合開展執法檢查,共同做好旅游統計執法工作。
六、完善旅游統計工作制度
(一)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及各級政府要建立旅游統計公布制度,主要旅游經濟指標和有關考核指標信息,要按月(季)度定期向社會公布。
(二)在省旅游文化產業推進組領導下,建立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參與的省旅游統計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對旅游統計數據進行分析、研究和評估,重要情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