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撤銷瀘水縣設立縣級瀘水市的通知
2016-07-20云南省民族學會77148
怒江州人民政府:
根據《民政部關于同意云南省撤銷瀘水縣設立縣級瀘水市的批復》(民函〔2016〕176號),經國務院批準,同意撤銷瀘水縣,設立縣級瀘水市?,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撤縣設市后,瀘水市的行政區域為原瀘水縣的行政區域,瀘水市人民政府駐六庫鎮龍江路1號。瀘水市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管轄。
二、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怒江州自行解決。
三、要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四、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嚴格執行中央、省委關于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省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五、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
六、請認真做好瀘水縣撤縣設市有關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4日
update time:2016-07-20 10:30:05